如今的南京美丽乡村,一道道乡村美景悠然呈现,一幅幅宜居画卷徐徐展开,幸福的笑容绽放在村民脸上,乡村有了春意盎然的景观,有了欣然致意的目光。

  一块小小菜园,抹上了一个温馨的日子;一片小小果园,染上了一个喜悦的季节;一家小小院落,过上了一段莱斯的时光……

  共建和美乡村,共享莱斯小院。近日,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南京市“莱斯乡村共享小院+”特色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相关区启动“莱斯乡村共享小院+”特色村试点工作,在“莱斯乡村共享小院+”里书写乡村振兴“大文章”。

  为进一步拓展农业多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盘活乡村闲置资源,搭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易的桥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全市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产发〔2021〕7号),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相关精神,按照《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宁农政改〔2023〕4号)和《南京市和美乡村示范建设实施办法》(宁委农办〔2024〕3号)具体要求,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拟在相关区开展“莱斯乡村共享小院+”特色村试点工作。

  结合市级和美乡村创建工作,试点打造一批“莱斯乡村共享小院+”特色村,按照共享共建理念,选择自然环境好、基础条件优的村庄,围绕“在乡村给您一个家、一个院落(花园)、一个菜园(果园)”的客户需求和定位,通过启动“莱斯乡村新村民种子计划”,招募吸引有乡村情怀和田园梦想的城市精英、专家学者、自由职业者等归园田居、抱团养老、创业创新。通过闲置农房出租方式,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整合住宿、餐饮、菜地、果园等资源,推出共享小院计划,通过共建共享的模式,有效解决“空心村”问题,推动城乡真正融合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1.在全市涉农区(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栖霞、雨花台)范围内,选择离主城区较近的村庄,开展“莱斯乡村共享小院+”特色村试点的调研,挑选出一批农村美、产业优、民风好的休闲农业聚集村作为试点。首批试点村拟确定5-6个。

  2.各区推荐申报试点村不超过3个,原则上在市级和美乡村创建村中推荐。拟申报村要提前做好充分调研,了解村民意愿。原则上每个自然村或连片区域至少有10栋农房参与,优先考虑参与农房规模数量较多、闲置农房相对集中的村庄。申报村填写南京市“莱斯乡村共享小院+”特色村申报表(附件1),提交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实地考察指导和遴选工作,确定首批试点村。

  1.明确参与农房相关房屋信息。包括农房所有权、面积、质量状况、拟租期限、价格等,必要时进行测绘定级。A、B类房屋可直接租赁,C、D类的危房进行介入式改造。

  2.明确农房租赁合作方式。租赁期限原则上分10年和20年两类,根据房屋等级、面积等情况确定租赁定价合理区间。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鼓励原住村民和“新村民”共享,符合条件的原住村民参与共享小院公共管理。

  3.提交承诺书。愿意参与的农房房主要向村集体出示农房确权证或书面证明,并按所在区要求提交承诺书。

  1.所有试点村纳入和美乡村创建或特色田园乡村提升打造范围,一年内完成村庄环境提升优化工作。按照“在乡村给您一个家、一个院落(花园)、一个菜园(果园)”做好总体设计,鼓励引入低碳乡村建设理念,采取低碳化、节能化技术,打造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南京样板。市农业农村局将做好相关指导协调工作,统一设计“莱斯乡村共享小院”标识系统,提供房屋设计改造套餐方案供租客参照选择。有条件的在农房院落里设计菜园、果园或花园;院落没有足够空间的,可利用村庄公共区域因地制宜打造共享菜园、果园或花园。

  2.租赁模式采用“C2C”或“B2C”模式。一是“C2C”模式,即由农房主与租客直接签订合同,村集体作为见证方参与,在征得农房主同意后由租客自己出资设计改造,租金可分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商定。二是“B2C”模式,即由村集体或村集体与第三方运营公司成立的运营平台与农房主签订合同,集体出资设计改造再租赁给有需要的租客。鼓励符合条件的租赁在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

  3.鼓励打造主题特色村,以农民为主体,根据各个村庄的自然禀赋和人文底蕴,打造艺术村、运动村、康养村、疗愈村等,努力为乡村赋能。提倡组团报名,可以组团租赁打造一个村,也可以组团打造一栋农房。

  1.可由村集体成立物业运营平台,或引入社会资本、第三方运营公司与村集体共同成立运营公司;建立专业运营团队,明确运营目标、运营思路和运营方案。

  2.鼓励将共享小院的空置期进行市场化运营,实现二次共享。运营收入可按比例分成,由运营平台公司与“新村民”定期结算。共享小院“新村民”可根据自身意愿,拿出全部或部分房屋空间的空置期提供运营。鼓励通过吸引培训有能力的村民参与共享小院的公共管理,带动村民就近就地就业,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3.运营孵化乡村品牌,提供增值服务。鼓励引导村集体与社会资本合作,从客户物质和精神需求出发,共同打造乡村共享食堂、共享书吧、共享运动场、共享娱乐设施、共享菜地、共享果园等新业态;通过品牌运营把品牌优势放大,给原住村民和“新村民”带来更多共享经济的同时,也带来更多丰富多元、优质贴心的体验服务。

  1.启动南京“莱斯乡村新村民种子计划”,向全社会公开招募莱斯乡村南京“新村民”,建立“南京莱斯乡村新村民种子资源库”。结合各试点村自然环境、文化底蕴、乡风民俗等现状实际,面向全社会招募筛选,吸引有乡村情怀和田园梦想的城市精英、专家学者、自由职业者等回归自然、抱团养老、创业创新,形成特色鲜明、群贤集聚的特色村。

  2.入选南京莱斯乡村“新村民”种子资源库的人员可优先选择租赁原住村民房屋,签订租赁协议。鼓励“新村民”组团报名,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打造“莱斯乡村共享小院+工坊”特色模式,孵化出一批特色乡村工坊,将日常生活与工坊相结合。在共建模式中,鼓励“新村民”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孵化一批乡村新业态。

  3.鼓励“新村民”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和特长,参与乡村自治管理,丰富乡村物质和精神文化,与原住村民形成优势互补、城乡共促、和谐共生良好局面,建立具有创新模式的乡村治理服务体系,打造和美宜居莱斯乡村。

  各申报人请下载申报表及试点信息统计表、参与承诺书(注:务必填写清楚真实信息,以便审核报名资格及通知活动事宜。)

  请各申报人及时填报南京市“莱斯乡村共享小院+”特色村试点申报表(附件1)和特色村试点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4月22日下班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市级层面将统筹和美乡村示范创建项目,对试点村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并将组织专业机构对试点村进行统一指导和把关,加强金融支持和服务,对试点村房屋改造提升装修提供银行按揭贷款优惠和驻点服务。对到村创业“新村民”,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农村初始创业补贴。同时,强化组织保障、宣传推广及规范推进,通过各种渠道为乡村引流,打造莱斯乡村共享小院的模式,进一步扩大南京都市休闲农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