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纳斯爱情广场开放已有好几年了,不少设施老旧损坏,广场中间的遮挡设施脚架已锈空,景观灯配电箱电线裸露在外,有些危险”“小区里面的儿童游乐设施挡护板已坏掉,建议及时更换。”看到检察官来实地走访,正在健身休闲的群众与检察官积极交流,反映一些设施的情况。
据悉,这是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开展“督促整治户外健身休闲设施安全隐患专项监督活动”发生的一幕。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有关单位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公益检察“回头看”,为“全民健身”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和珠海市“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的投入,斗门辖区125个村居户外健身器材覆盖率达97%,大约有2500多件。
然而,随着时间流逝,部分户外健身器材和休闲设施不同程度出现损坏老化问题,给市民健身休闲埋下安全隐患。日前,该院组织召开督促整治户外健身休闲设施安全隐患公开听证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作为听证员全程参与检察公开听证活动,就户外健身器材的质量把控、建设项目的立项和验收、小区健身器材的管养监督、健身器材管护责任主体等方面对被监督单位代表进行提问。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斗门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磋商意见书,建议对辖区内户外健身休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损坏严重并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休闲设施予以拆除、更换,健全户外健身休闲设施立项、审批、建设、验收、管养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等参与公共体育健身器材质量监管和管理维护工作。(文、图/杨雪薇 李国斌 吕志军 黄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