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10岁女童洺洺和几个小伙伴在昆明银海雅苑小区里玩耍,洺洺到一个景观池塘捉鱼,一声惊叫之后就脸朝下倒在池塘里,再也没有起来。
洺洺的小姨张女士说, 4月30日中午,做完作业后,洺洺拿着爷爷刚买的小渔网,和小伙伴们到池塘边玩耍。谁也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洺洺的小伙伴回忆,当时洺洺拿着渔网在池塘里捞鱼,突然一声惨叫,就面朝下倒在水里。
目睹了整个过程的一位小区住户说:“小区里有两人参与了救援,第一个人刚下水,感觉脚下有点麻,就退了回来。另一个人说不管怎么样,要先把孩子救起来,于是急忙联系物管。物管工作人员赶来之后,也没敢下水,而是拿了几根棍子把洺洺拨到岸边。”几分钟后,120急救车赶到,虽经全力抢救,洺洺还是走了……家属们认为孩子的死因与池塘里那个年久失修的照明灯漏电有关,否则水深不到20厘米,根本不可能将一个10岁的孩子淹死。洺洺的一位亲属说:“当时,池子里的鱼也死了。”
昨日,记者看到池塘里有六七个生锈发黑的喷头,池塘底部有三四盏景观照明地灯,地灯旁边都有黑色线缆。地灯看起来常年没有用,长满了水藻。记者在景观池塘周围走了一圈,发现这个百余平方米的池塘没有任何护栏,一个角落看到了一个被绿化植物遮住的提示牌,上面写着“儿童在水边玩耍须有大人陪同”,另两行字被人刮花了,仅能看清“请勿擅自进入”6个字。
洺洺的叔叔吴先生说:“今天家里的人去服丧了。事发以后全家人都沉浸在悲痛当中,特别是孩子的爷爷,当天就住进了医院,整个人都垮了。”
“事发后,我们都在忙着抢救孩子,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发现池塘里的景观灯亮着,急忙通知物管,物管才派了一个电工到配电房把电闸给关了。事发至今,物管都没有在池塘边上设任何警示牌、警戒线,还是老样子。”洺洺的家人说。
小区住户张大姐说:“池塘里以前有观赏鱼,4月30日那天,小女孩出事以后,我看到水里的鱼都死了,估计是漏电引起的。”
洺洺的小姨说:“当天,小区里不少好心人都来帮忙,有的还拿来棉被参与抢救孩子……洺洺学校的师生知道此事后第一时间来慰问她的爸爸妈妈。在这里也借春城晚报跟大家说声谢谢!”
昨日,记者来到小区物管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已经设立了提示牌,提醒儿童在水边玩耍须有大人陪同。“当天出事以后,派出所民警也来了,现在我们也不好说什么,等调查结果出来以后再说。”当记者还想了解更多情况时,这位工作人员拒绝了采访。
记者调查发现,最近昆明天气渐热,不少小区的池塘成了孩子们玩耍的好去处。云南映象小区也有一个景观池塘,住户普先生说,池塘的水只有十多厘米,平时他看到有小孩拿着网兜和小桶在里面捞鱼玩。
记者采访发现,昆明不少小区都建有景观水池,但多个小区景观池塘只有安全提示牌,在池塘周边并没有防护栏、防护绳等措施。北市区龙江雅苑小区住户钱先生说:“天天回家都要经过小区景观水池边,不过还真没注意到这些安全隐患,以后带孩子出来玩耍,那可得要注意了。”
家住滇池卫城的刘先生说,一般高档小区都有亭台楼榭景观,其中不乏一些水池,这让小区的环境更加优美,大家买房也是看中小区的这些环境。但有些物业确实做得不到位,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甚至连个警示牌都没有,容易发生意外,因此,希望物管把防护措施做到位。
对此,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代晨律师表示,住宅小区、学校、医院等地,作为管理方都有安全保障义务,这个义务不仅仅是对设施设备,对整个环境也都有安全保障管控的职责。水池是公共场所,管理方有管理的义务,如果发生意外,那管理方到底有没有责任,要看管理方有无过错,护栏、提示牌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做到位,如果存在管理疏漏,没有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管理方就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同时,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负有监护义务,如果未尽到监护职责,父母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小区的景观池塘是一个景观区域,本身是存在一些风险因素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使得孩子在具有一定危险的环境活动,监护人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