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苏州园林;

  (二)其他苏州古典园林:指建成于1949年9月30日以前,且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苏州园林;

  (一)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落实各项预防性保护措施,做好日常遗产监测性保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保护各类遗产要素,有序开展对建构筑物、植物、水体、陈设的保护管理和修缮;

  (四)由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参观游览服务项目,并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要求,与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和文化属性相协调。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要求,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苏州园林原有风貌和特征;

  (三)保护各类园林要素。不得损毁、破坏建构筑物、植物、水体、陈设等主要景观要素,对存在严重损害或危及安全的,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加固;

  (一)按照《苏州园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现有格局和风貌,如确需改造、新建的,应履行相关程序;

  (三)因工程建设特别需要等原因必须进行迁移、拆除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