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西安市景观照明建设管理要求,因地制宜设立暗夜保护区等各类区域,避免过度夜景亮化,推动全市照明行业低碳发展……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3日,《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设计专项规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可联系西安市城管局照明灯饰管理处。
规划年限为2020-2035年,分为两个阶段:近期为2020-2030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2020-2030年景观照明建设主要以关注度高、标杆景区、示范地标、同步建设新建重点区域为主,同时深化智慧照明控制平台运行管理,加快照明智慧化进程。2031-2035年,远期目标实施内容:景观照明持续开展暗天空保护措施,主要以持续完善城市夜景照明架构、形成景观照明体系,持续开展照明智慧化、进一步提升城市照明管理水平为主。
将西安城市景观照明分为四类照明区,IV类城市照明区(优先建设区)、III类城市照明区(适度建设区)、II类城市照明区(限制建设区)、I类城市照明区(暗夜保护区)。
其中IV类城市照明区(优先建设区)具备较高景观价值或有大量公众活动需求,以商业、娱乐、文体等功能为主的城市空间。用地性质主要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夜间具有大量商业活动,人流集中,能充分体现城市的活力。鼓励对有条件的建筑和公共空间进行景观照明,对标志性建筑或构成城市天际线的建筑进行景观照明。
I类城市照明区(暗夜保护区)以生态保护区构成。用地性质主要为生态绿地、防护绿地、特殊用地、山塬台地。照明策略体现生态自然型的照明氛围,限制照明的设置总量,禁止进行景观装饰照明,整体环境亮度低,特定区域如天文观象站等区域周边,禁止对山林水体进行景观照明。
大雁塔广场、大唐芙蓉园、大唐不夜城等重要景区及周边重要联系路径区域景观照明策略,突出区域休闲、舒适的环境氛围。对曲江历史文化区应注重夜景照明的运营维护,以此为中心,带动曲江新区的夜间商业旅游发展。灯具风格及形式应与曲江历史文化区灯具形式成同一体系发展。应选用截光型灯具,避免逸散光,严格控制光污染。
钟鼓楼广场、大雁塔南北广场、曲江池、昆明池、电视塔等,应打造载体在夜间的标志形象,凸显载体顶部或最具形象识别力的结构。可适当运用动态彩光变化,但应避免剧烈变化,应优先使用更加节能的照明方式。
西安北站、机场、城北客运站、火车西站、西安站、西安汽车站、城西客运站、西安长途汽车站等照明策略,应重点表现建筑的形态和体量,突出标志性特征,增强城市门户识别性。照明要强调夜景导向作用,配合局部彩光。
小寨商圈、南门商圈、浐灞商圈、经开商圈照明策略,应考虑渲染商业圈的氛围,促进商业空间的夜间繁荣。对于商业建筑的立面以及广告、牌匾等进行一体化设计,同时对于人行空间的景观照明也应予以重视,增加行人体验感和舒适度,提升商业区夜间的生活品质。光色上可以适度运用动态彩光来营造活力、欢愉的夜间氛围。 华商报记者 李婧
来信: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照明灯饰管理处,邮编:7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