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家庭题材小说中,母权人物形象群的出现是小说中非常重要的文化现象,历来女性被主内的伦理规范限制在庭院之内,然而正是基于这种性别分工,

  在家庭时空结构中,部分拥有母亲身份的女性家长反而在家庭中处于尊崇地位,参与家庭事务的运作和决策,明清以来的家庭题材小说将家庭时空作为叙述焦点而网络天下,

  母权人物在家庭中获得了极大的生存空间,形成了明清以来女性文化尤其是母亲文化极大繁荣的局面。

  母亲在家庭中参与权力分配有其历史文化和所处环境的特殊性,母权一方面要与父权平起平坐,甚至常常在必要时代替父权行使权威以张扬自我;

  然而,在长期宗法制文化熏染下生存的母亲角色还常常以父权文化的直接代言人自居,母权作为父权的延续,继续在子辈的生命过程中施加影响,在多种文化心理的共同作用下,母权人物功能常常以三种方式执行:

  在中国古典文学中,寡母形象基本上占领了中国文学史中母亲形象的半壁江山,组成了中国文学史上母亲形象的一类特殊群体。

  本文中的寡母指婚后丧偶且有子女的妇人角色的代称,引申到神话中则是无夫而孕的女性群体,总体言之,即是有母之名而无夫的女性代名词。

  “寡母形象”可谓席卷整个中国的文学史,成为文学史中女性形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远古神话中,其民知母不知父,于是有了“孤雌生殖”,女娲、简狄、姜嫄等“孤雌”文化现象早就在上古神话及《诗经》中留下了初始痕迹。

  历代文学作品中的“寡母”群体也可谓声势浩大,仲卿之母焦母、莺莺之母崔老夫人、佘太君、徐庶之母、岳飞之母等等,这类母权人物基本上都是在丈夫死后有一番“作为”,以“寡母”的身份活跃于文本之中,并且成为文学史上不朽的艺术人物。

  “寡母”形象暗含对“孤雌纯坤”的大母神原型的文学观照,其中透露出来的母权崇拜意识正是“孤雌生殖”信仰艺术化的产物。

  明清以来以家庭题材为主的长篇小说承续前代,将“寡母育儿”这一文化现象推至高潮。

  “孤儿寡母”在传统的文化背景中往往代表着“弱势”,跟孤寡相联系的词汇“孤家寡人”、“鳏寡孤独”、“孤鸿寡鹄”大多在语义上有着“寡而少”、“孤立无援”之意,尽管如此,当“寡”与“母”联系在一起并置于家庭环境之中时,寡母的意味变得深长,其文化价值远远大于其负面意义。

  寡母实际上常常与权力联系在一起,母与子的结合让母亲的力量强大,这种形式体现在困境之中的“母子一体”,正如徐艳兰所说的母子命运共同体“母子深厚情感的建立在患难时刻显得更加深刻。

  特别是在孤儿寡母的情境下,寡母还需要肩负起父亲的角色,除衣食住行基本生活的供养外,寡母还需教子当‘立门户’”[[1]]。

  明清家庭题材长篇小说中“寡母育儿”现象非常突出,本文所观照的小说五部均出现了“寡母育儿”现象,其中这些母亲形象在家庭中多是直接以“寡母”身份出现,或者随着故事发展“父亲”被驱赶出文本,母亲一力主持大小事宜,拥有绝对的行事权和话语权,成为家庭王国的实际主宰。

  其中居于寡母身份的有《金瓶梅》中的潘奶奶以及后期的吴月娘,《醒世姻缘传》的晁夫人、狄婆子、薛夫人、童奶奶,《林兰香》中的康夫人、郑夫人、林夫人,《红楼梦》中的贾母、薛姨妈、李纨、刘姥姥,《岐路灯》中的王氏,她们大多一开始就以寡母的身份出场,部分母亲随着情节的推移而坐实寡母身份,寡母上阵参与家庭权力的运作。

  但是,并非所有的寡母在家庭中都拥有母权,像潘姥姥在与子女关系模式上其母权是被削弱的,所以,母权的强弱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纵观明清家庭题材中的寡母形象,其数量之多、描写之细腻集中,为清代文学史上的一大奇观。

  在文学的发展历程中,母子关系源远流长,从上古“抟土造人”、“履迹生子”等故事中母子关系就已经频频在文学史上崭露头角,成为文学造型叙事的一大母题被反复书写。

  人之所生,必由父母,而在父子与母子关系,虽然宗法制父权社会秩序使得父子的关系更为稳固,但是如果一旦父亲憾然离场,鉴于“父尊而不亲,母亲而不尊”的法则,母子无论是在血缘关系还是情感纽带上都使得母子关系更为坚实。

  这种情感维系使得母亲能在儿子长成之后脱离对男性父权秩序的约束,从而扩大自己在家庭中的权力和影响力。

  从清代几部家庭题材小说长篇中,寡母形象的丰满以及寡母崇拜意识高涨,其中“寡母育儿”主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寡母育儿贯穿母子关系互动的一生。

  从生养子女以后对子女教育、交友等方面的教育到成人之后对子女婚姻嫁娶、事业走向的影响等等,实际上,寡母“育儿”所包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下面针对几部家庭题材长篇中的“寡母育子”主题作综合性探讨。

  《林兰香》上承《金瓶梅》下启《红楼梦》,小说开篇盛赞闺阁女子称“闺人之悠闲贞静,堪称国香者不少”[[2]],并对家族命运和个人命运予以深刻地揭示。

  《林兰香》虽将人物焦点放在耿朖和一妻五妾的人物命运之上,然而,我们不得不注意到另一文化现象,即文中的寡母育儿情节。

  《林兰香》中寡母之多令人咋舌,文中几位主要女性角色的母亲基本都是寡母,在第四十六回中就提及“耿家自泗国兄弟死后,棠、康、荆、合四位夫人俱是寡居”[[3]]。

  综合来看,《林兰香》有寡母身份且执掌大权者有耿朖的母亲康夫人、宣爱娘母林氏、燕梦卿之母郑夫人,其中郑夫人的丈夫燕玉官至御史却蒙冤下狱,小说第二回燕玉就关在监中,与家人书信往来,对郑夫人嘱托“女儿亲事,我不得管矣,你可自作主张”。

  从这一件事体来看,燕梦卿之父已有退出父权的趋势,后被贬至边防充军,还是其女梦卿上书代父乞罪恩至革职家中不得起用,遂至在第六回就郁郁寡欢早早一命呜呼了;

  小说第三回“茅御史摘奸成案,林夫人相婿结婚”宣爱娘的父亲宣惠因受贿罪革职受辱,回家半个月亦作了古人,在第三回中康夫人欲与林家商量纳彩之礼,林夫人与宣安人等接待了她,文中有这么一段对话:

  言谈间,康夫人并询问了宣爱娘之母宣安人以及云屏之母林夫人的家系世派,林母以不谙母教以示谦辞,宣夫人则将先夫官事道出,二者都点明了自己的寡母之角色。

  其中,未亡人旧时作“寡妇”的代称,《竹心集》称夫死为“未亡人”,言“夫死本应逃亡,今乃守节于夫家作不逃之人”[[7]]。

  从文中宣母和林母口中得知,在前三回中,林、宣、燕三人的父亲双双作古,只得由“未亡人”母亲来料理“向平之事”,而林夫人口中的“母训”即是其作为家中唯一的女性家长对子女所应施加的影响。

  文中就多次提到燕梦卿的母亲“母教有方”,燕氏兄弟多承母教,明清母教之风尤盛,子教在母,清人汪辉祖就曾指出“母教”的重要性。

  因故事发生在泗国公府——耿家的宅院空间,在林、宣、康三母中,以耿朖之母康夫人着墨最多,先夫亡后,家中一应大小事宜均需禀之裁决,尤其写耿朖择婚作贺5日亲戚友人来往不绝,康夫人却办理得井井有条。

  而在第十五回后,“康夫人移居楼后正房,把掌家之权交付耿朖,以图清净”[[8]],但是接下来在家务管理权却出现分歧,文中写道云屏和梦卿因为住房问题多番推辞互相谦让,数日没有结果,还是康夫人示下才解决了此事。

  可见,虽然康夫人退居幕后,但是当裁决出现难题时,还是需其裁抑一二,文中也多次写道耿朖对康夫人禀事,康夫人令其行事。

  尤其是在耿朖的婚姻大事上,多由康母做主。耿朖本与梦卿有婚约在身,自幼耿朖之母为其聘下,文中提到“梦卿自与耿朖结亲,已过得十个年头,都皆一十六岁”。

  可见,受聘之时二人年仅六岁,最后因梦卿代父受罪,燕家代罪之家,不好再谈及婚事,于是认为义女,与耿朖兄妹相称,而此时耿朖一见梦卿回来后便神魂颠倒,心里梦里俱是梦卿身影,及至茶饭懒餐,恹恹病起。

  然“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不再,母命自违逆不得,于是耿朖只能心中苦闷,而不能遂心中所愿。

  康夫人还为其谋取御史之女林云屏为妻,其后,耿朖的六妾俱由康夫人做主,连她们的主次顺序都一一安排,可见文中“三夫人前厅论婿”在文中绝非虚谈,寡母对子女的婚姻有完全的自主权。

  另外文中多有教子情节,除了在他人之口郑氏的“母教有方”之外,还有康夫人对耿朖的教育,文章开篇就写道:

  “内中一人,姓耿名朖字璘照,泗国公耿再成支孙也。慷慨广交,挥金如土,结识些善武能文之士,义养些清歌妙舞之人。

  但性不自定,好听人言,以此一生少得人力。母康氏,中年寡居,治家有法,五岁上即令读书,又与他聘下御史燕玉之女。”[[9]]

  文本交代了耿朖官宦之家的身份以及放荡不羁、广泛交游的个性,并指出耿朖好赏歌舞、听言不辨等性不自定的缺点,其一生幸得母亲之力。

  文中以母亲的寡居角色,并点明其母在治理家政、聘取才女梦卿以及教育问题上的才干,同时也点明其母康夫人在其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在其性不自定之时及时规范引导,令其读书,最后考校优等,得观兵部观政,子承母教,以扬声名,成为历代母亲教育子女的典范。

  《醒世姻缘传》中刻画了一个“两世姻缘”的家庭场景,展现形形色色的女景观,书中男性一律都懦弱无能,女性自是要么慈爱大度,要么凶悍异常。

  虽然作品中有大量因果报应和浓厚的说教的色彩常常遭人诟病,但创作者如此大场景大费笔墨地去塑造女性不难看出其思想深处对女性的形象的深层阐释。

  这些女性人物一反中国古典传统女性的拘谨、柔弱和惹人爱怜,反而一反常态地表现出担当、抗拒和对权力欲望的追逐,显然,西周生这样间接接触女性的“母性”书写方式更是沉重的、超越的乃至触及女性心灵深处的。

  这些女性有自己的欲望、情感乃至心灵精神诉求,揭露出在男权主义为中心的固有传统体制中女性生存在精神和肉体挣扎过程中的心灵史和探索史,他超越了一切女性柔情似水的一面,这种“间接母性”的书写背后的深意更值得玩味。

  作为在父权制下成长起来的一群女性人物,她们生存于“男性”世界并支持男性的绝对权威和地位,正如西蒙·波伏娃谈道: “一个人之成为女人……以男权为中心,以社会力量扭曲女性命运,置女性于第二性的附属位置和边缘状态”[[10]],在“男性”世界,女性地位往往被定义,被驱逐。

  但是,这并不代表女性的地位就被遮盖而无限缩小,女性地位在实际生活中并非如定义的那样刻板、单一。

  在《醒世姻缘传》中有这样一类女性,他们温柔大度,具备一个母亲身份特有的柔情和温婉,寄托女性的一切美好特性,符合男性心目中期待的儒家理想人格的形象; 但与此同时他们又坚不可摧,承担起家庭甚至家族重任,在家庭中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

  母亲权力来源于母职的履行,来源于母与子普遍性的血缘关系和母汁喂养,一方面,中国传统的“子孝”和“母凭子贵”确立了母亲在家庭的地位取决于自己子女的地位;

  另一方面,正如伊莲娜·西克苏所说“女性用母汁书写”自己,她们“从来就不曾远离‘母亲’”[[11]]。

  母亲履行母职时她们从女性的原始身份分离出来,关于“母职”,南西·乔多罗认为“母亲职能不拘于与亲子建立的教养关系,也包括心理层面隐私的分享、沟通、疏导和交流”[[12]]。

  在他看来,履行母职的母亲承担着心理经验的交流和分享的职责,《醒世姻缘传》中晁夫人、薛夫人、狄婆子、童奶奶、春莺等都属于这一类的母亲形象。

  明清之际,小说出现明显的父权旁落现象,这一方面来自父亲身份的缺席,另一方面家族中并没有与正妻力量相当或相抗衡的男性宗亲,在母亲多寡而无男性宗亲相助的情况下,母亲最容易保持权柄。

  因此,父权的缺失使得母亲(正妻)成为家庭权力的代言人,母亲拥有绝对权威,下面对《醒世姻缘传》中的寡母育子作一分析:

  晁夫人中年得子,生育了晁源,自然喜不自胜,对儿子百般溺爱,她眼睁睁看着儿子晁源逼死嫡妻、娶纳娼妾;欺瞒同知,骗财谋私,坑银害故,害人性命,可谓件件伤天害理,乃至羞眼见他,要“寻了自尽”。

  但是,身为母亲的她硬是以一己之力担下儿子的所有过错,她赔金偿情,让梁生感念两世恩德,要“投胎报德”偿“一世母恩”;她善待西宾,让有天纵之才的邢皋门对之感念在心,凡事竭尽心力;同时又广施善行,粜谷过千。

  由此可见,晁夫人的大力恩施,不仅仅是出自内心贤德善良,在灾荒年月赈粮救急的菩萨之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其母性立场的天然捍卫,是对儿子晁源所做出有违天常伦理之事的积极补偿,这就是伟大的母性精神,囿于一切善良之举,惯于牺牲、奉献。

  这还体现在对族中孙子一辈小链哥儿帮扶进学、厚其衣食的爱护上,在照顾丈夫晁老爷的遗腹子(母亲春莺)中更是体现出浓厚的母性色彩。

  与对待晁源不同,晁梁的诞生给予这个丧失父权、一个女人主宰下的家庭——族群觊觎、虎视眈眈的家族一线希望,是父权制度的延续者,更是母性维护自我权力和地位的延续者,在某种程度上,晁梁是女性对父权中心制度的积极支持的延伸。

  但是,母权在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同时,她需要与她保持最亲密关系的儿子的出现作为其母权地位的派生,这是其母性意识的隐性表达。

  另外,在分田睦族这件事上,她的族母形象一跃而出,《女性心理学》中有“对女人来说,与大母神的积极联结永远使女人成为母亲、变得具有生产力,并与自己的身体捍卫土地建立起健康关系的心理前提”[[13]]。

  另外,和晁夫人有着共同属性的还体现在狄婆子做主为狄希陈娶亲及其换先生的一系列事件中,狄婆子早已从道婆口中知晓素姐和儿子有前世恩仇,但是力求化解而聘娶,在子女教育上依旧不容半点模糊,力主为儿子求教品行德才皆备的先生。

  薛家男性家长薛教授在素姐教育上显出无力,相反嫡母薛夫人却担了教养之责,对于素姐,虽不是亲生女儿,依然负有教养责任,对素姐在娘家打骂公婆加以问责,面对龙氏的袒护纵恶,她理正词严,坦率公道,说道:

  由此可见,薛氏虽非生身之母,却承担了一般意义上的母亲职责,训诲儿女,端其品行。

  另外,母亲守寡对子女拥有强有力的权威在《红楼梦》中亦有集中体现。《红楼梦》自出世以来就备受文人喜爱,痴迷如“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15]],红楼中的一大文化景观大观园中众女子诗书才性亦为古今写女子之绝。

  其实,《红楼梦》中在群芳之间还有一类寡母群体,她们的存在与园中众女儿的命运相契甚紧。

  其中,最为突出的人物当属贾母。贾母是荣宁两府最年长的女性,她是贾家中众男性子、孙辈的家长,家庭中的“老祖母”,是家庭中一切最高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尊贵显赫的史家和贾家的联姻绾结在贾母身上,无形中加重了她在这个烈火烹油花团锦簇的阀阅世家的砝码,为后来成为贾府宝塔上‘一个高高在上的金顶’”[[16]]。

  贾母老祖宗的身份使她处于贾家权力金字塔的顶端,楚爱华在探讨母亲统治神话的张扬时将贾母列为其中,并宣称贾母这一形象代表着“封建家庭的祖先崇拜,无疑带有一种母权的原始象征,贾母统治的一度繁荣是女性统治神线]]。

  贾母虽在家中处于“养尊处优”的地位,甚至还以“老废物”自居,前面几回贾母开场多是带领子孙游玩赏月,极尽铺陈浪费能事。

  但实际上,贾母多次在文中主持大局,在家庭危机时挺身而出,贾母的身影可以说是贯穿整部《红楼梦》,是一个极具核心和灵魂的人物。

  贾母身为母亲,对长子贾赦的昏庸无能沉湎酒色颇为不满,次子贾政虽然位高权重,贾母依旧不放在心上,只是把一心放在那“略望可成”的宝玉身上,贾母虽贵为祖辈,却将“母性”的宠爱集宝玉一身。

  “贾政见母亲来了,又急又痛,连忙迎出来……贾政躬身陪笑……只叫儿子进去吩咐便了。”[[18]]

  贾母厉声道:“我倒是有话吩咐,只是我一生没养个好儿子,却叫我和谁说去!贾政听这话不像,忙跪下含泪说道:儿子管他,也只为的是光宗耀祖……老太太也不必伤感,都是儿子一时性急,从此以后,再不打他了。”[[19]](三十三回)

  在“贾政笞子”和“贾母训子”之对立中贾母显然略胜一筹,贾政见到母亲连忙“迎出去”、“躬身陪笑”、“跪下含泪”和贾母立场的“厉声道”、“吩咐”、“啐了一口”,都表示贾政对贾母身为母亲身份的敬畏。

  随后贾母更是赌气言说贾政厌烦我们母子的话语,做出要马上带宝玉母子动身回南京的举动,这一次贾政更是吓得不轻,立马“叩头哭”乃至“苦苦叩求认罪”,从“我娘儿们”的话语来看,贾母实际上将宝玉视为己出,才流露出处处维护、疼爱的慈母兼严父的举动。

  此场较量出于“祖在祖为家长(《清律辑注》)”[[20]],作为儿子则听母之训,不得与母亲分辨是非曲直,正如郑太和写到“子孙受长上苛责,不论是非,但当俯首默受,毋得分理”[[21]]。

  由此,在家庭中只有寡母在世时,尤其像贾府这样深受儒教濡染的家庭,子对母的训斥管教自然得俯首听命罢了,那么父权让渡给母权。

  另外,从整体来看,《红楼梦》中宝玉对父权的反叛是自始至终的,从摒弃父亲安排的“仕途经济”之路到斥责文官武将为“国贼禄鬼”,贾政不在家更是书房一概不进,及至后来出家云游,这种反叛是彻底的。

  父权在贾府庭院里宣告终结,到了贾母这里,他虽然在贾家极富威望,但却是众儿女亲切的老祖母,她以母爱的光辉照耀着大观园,使众儿女簇拥在其身边。

  贾母对宝玉的教育和婚姻都有极大的话语权,从前面的纵容宝玉免遭贾政斥责,到第一百一十回贾母临死前还对宝玉抱有“望子成龙”的期待——“我的儿,你要争气些才好”;就是在宝玉的婚姻大事上边,也是要贾母同意方可作数。

  身为寡母的贾母,儒家“从子”之说对她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相反,她还能对子以及儿子的儿子行使职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贾母是中国老祖母的人物典型。

  贾母所处地位和其身份决定了她“体现了一个女家长在中国社会上的权威与才能,同时成为中国大家庭老太太最完整最形象化的典型”[[22]]。

  在清代另一家庭题材长篇《岐路灯》选取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非常熟悉的文化原型——慈母败儿,进而书写一个士族家庭的兴衰发达史,且堪称中国文学史上浪子回头型长篇小说的集大成者。

  小说对“成败”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思考,对家庭中典型的教育问题作了深入的剖析,为世人探索出了一条力扶大厦欲倾之道路。

  在《岐路灯》中,值得一提的还是其中的母子关系,可以说,男主人公谭孝文的步步堕落无不与其母亲的纵容溺爱有关,如果说清前、中期家庭题材长篇中的寡母在教育子女方面大多严谨有度、训诲承教多有得益的话。

  那么谭母王氏则多昏聩无才,虽有主母之权,实无育子之能,换句话说,在王氏的母权步步操控之下,其子也逐渐跌入深渊。

  文本中主人公谭绍闻本是极有根邸人家,出自书香名门,祖父都是老成典型,极其聪明的孩子,不过性不自定,听人教训后有一丝悔过之心幡然醒悟,经友朋匪类攀扯后又步步沦陷。

  谭绍闻的父亲在世之时时时训诫、严加管教,延师娄潜斋并为子聘师女孔慧娘为妻,然后去了京城听选,此后谭父日日忧心儿子学业,并在临走时嘱咐妻子王氏“离了先生,休叫他离了你”。

  谭父离家不久,王氏就负责起了儿子“受教”之事,换了一个平庸先生,在第十二回时,谭父就忧心告病在家,见绍闻读《西厢》、《金瓶梅》等“不正经”之书,气急之下,只留下了一句“用心读书,亲近好人”就病至身亡了。

  父亲的缺席正是王氏独揽大权的绝好契机,谭孝文“受教、交友、延亲”之事全在母亲一人身上。

  在对儿子的教育上,王氏两次延师,第一次为不用管饭就糊里糊涂请了毫无学问根基、成性的猴冠玉,自此,绍闻开始沾染习性,学问上并无精进。

  后来,王氏又请了一个学究气的惠养民,其不着边际的腐酸气、假道学更是令谭绍闻父辈之友(文中称父执)所不耻,绍闻也因疏于管教更加放任自我;

  在交友方面,谭孝闻结交富家子弟盛桥希、夏逢若,与张绳祖等帮闲之辈日日厮混,然而,这亦是得其母首肯的,对于富家子弟她有意攀附门第而加意促成,直言“像这等主户人家公子,要给你兄弟拜弟兄,难说辱没咱不成?我就叫他算上一个”[[23]](十五回)。

  力为其张罗成其好事,儿子与夏逢若等鼠辈赢了金镯子归来,她还异常高兴,直言要赢过方才是好,称赢钱是咱们家的“一遭儿”转运的体现,并暗中纵容。

  因得了母亲的许可,谭绍闻终于可以不受任何拘束地豪赌,直至家私败尽乃至于砍掉祖坟老树、典当房产,此时王氏才大梦初觉,自责失了管教。

  在儿子的婚姻问题上,“重财”是王氏的一大特性,王氏对儿子私狎婢女生子视若无睹,并在孔慧娘病逝后为其续娶商贾之女巫翠姐,巫翠姐亦是与婆婆一样庸聩,爱看戏作乐、戏耍骨牌,成为婆婆的最大帮凶,从某种程度上加速了谭绍闻的堕落。

  从全书看,谭绍闻的堕落有自身原因之外还与其母亲的溺爱纵容密切相关,当然,王氏也多次对儿子的行为表示不满,但是每次当儿子认错立志痛改前非之后都愈加放纵,让其再次坠入深渊。

  王氏与其子的关系是一条捆绑链条,在第四十四回,谭绍闻因躲四百九十三两赌债逃至亳州行店,谭绍闻哭着睡着了,梦里见了母亲“叫了一声娘,却扑了一个空”[[24]]。

  段江丽在《礼法与人情》中写道:“‘哭’和‘梦见母亲’从显隐两个层面表现了他的‘柔脆’”[[25]],此时的谭绍闻身负巨债,从小生在富贵之家的他怕是没有尝尽孤苦伶仃和如此漂泊无寄的生活,故而他的心早就与母亲绑在一起,成为实际的母子共同体;

  另外,谭绍闻十六岁还与母亲睡在一张床上,当绍闻有了自己的私房秘密时,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与母分房而睡,要求“另睡一张床”,此时正是谭绍闻堕落的开始,他开始在心理的煎熬下豪赌与纵情声色,此时期的王氏也对其纵容到了极点。

  当谭绍闻走上不归路,败尽家产乃至差点走上犯罪之路时,母亲王氏幡然醒悟主动叫回王中帮忙料理家政,一心应承教子读书事体, 而此时的谭绍闻也喊出“娘呀,我今改志了,娘只放心”( 86 回)决意走上正途,自后官受知县。

  从谭绍闻和母亲邪正并置的同轨之路来看,作者有意让父亲出走文本,极力让“母亲”成为实际的当家人,力图说明母亲教育对子女的决定性的作用。

  文中谭绍闻就如此将母亲和父亲进行比较,认为父亲教子严密,而母亲则是慈母,如果单以母亲为亲则秉性愚笨者必定被其左右。

  文中第八十六回借改志后的绍闻之口力陈母与子的亲密关系,指出母子关系最近且训诲尤易,但是也痛斥见亲之过,母对子不仅仅要亲,更要严。

  正如“家有严君,父母之谓也……母教尤易。若母为护短,父必无及矣。”[[26]]故而,只那慈母兼任严父,子女才有上进之途。

  综合前面几部重要的家庭长篇来看,母权人物所设定的“寡母育儿”情节将寡母提高到了极为尊崇的地位,母亲成为家庭中的主心骨,那么母子的代际关系自然成为作者极力叙述的方面。

  母性的心理诉求让母亲成为慈母,而父权的缺失又让母亲成为“严父”,对子女的训诲、惩教、交友、成家、立业等成为母亲责无旁贷义务的同时,母亲的“育儿”功能也因此最大程度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