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根据《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滨城区CY-02、GJ-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划范围:东起渤海二路,西至渤海五路,南起黄河八路,北至黄河十五路,规划总用地面积465.53公顷。
规划目标:以居住、教育功能为主,打造富有活力,配套设施完善,舒适宜居的幸福老城。
用地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两轴、两区”的布局模式。“一带”指秦台干沟绿化景观带;“两轴”指黄河八路、渤海十二路两条功能轴线;“两区”指两个配套设施完善的生活性街区。
城乡用地: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45.07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86.9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6.41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29.0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6.0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0.42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86.27公顷。
交通性道路界面:主要指渤海五路城市交通性主干路。沿线界面应满足远距离、以车行速度观赏的特点,界面风格应体现出统一性。
生活性道路界面:主要指黄河八路、黄河十二路、黄河十五路城市生活性主干路,强调宜人尺度的街道空间建设,强调人性化的细部设计。
重点控制沿黄河八路、黄河十二路、黄河十五路、渤海五路、渤海二路城市天际线,控制一定范围内沿线建筑高度,丰富城市立体景观。
为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根据《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滨州市PL-03、PL-0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划范围:东起渤海五路,西至渤海十一路,南起黄河五路,北至黄河八路,总用地面积348.38公顷。
用地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两轴、两区”的布局模式。“一带”指肖堂河生态景观带;“两轴”指黄河五路、渤海八路两条功能轴线;“两区”指两个配套设施完善的生活性街区。
城乡用地: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47.29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94.0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0.08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45.3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0.18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3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6.36公顷。
标志性建筑主要沿城市主干路分布,以公共建筑为特色的标志性景观节点,引领地块的空间焦点。
交通性道路界面:主要指渤海五路城市交通性主干路。沿线界面应满足远距离、以车行速度观赏的特点,界面风格应体现出统一性。
生活性道路界面:主要指黄河五路、黄河八路、渤海十一路城市生活性主干路,强调宜人尺度的街道空间建设,强调人性化的细部设计,具体体现在景观小品、人性化的步行道和供行人休息的公共设施等方面。
重点控制沿黄河五路、黄河八路、渤海五路、渤海十一路城市天际线,控制一定范围内背景建筑高度,丰富城市景观。
为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根据《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滨州市ZH-02A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划范围:北至黄河十二路,南至黄河十路,西至渤海十六路,东至新立河西路,规划面积126.35公顷。
城乡用地: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26.3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8.7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3.6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26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6.02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63公顷。
重点控制沿黄河十二路、新立河城市天际线,控制一定范围内背景建筑高度,丰富城市景观。
为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根据《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滨州市PL-01、PL-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划范围:东起渤海五路,西至渤海十一路,南起黄河八路,北至黄河十二路,规划总用地面积383公顷。
“一心”结合原市中医院地块功能提升,打造颐养中心,形成引领片区发展的特色功能核心;
“一环”为结合黄河十二路水系、肖堂河、渤海十一路水系和黄河九路水系打造形成的生态健康步道环。
城乡用地: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71.80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79.33公顷,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混合用地58.5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68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35.0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5.12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5.86公顷。
通过活力激发、魅力塑造和动力重塑,打造一个氛围宁静优雅、水城空间特色鲜明、充满活力与魅力、以养老、养生为特色功能的城市乐活街区。
规划通过沿渤海七路片区功能拓展轴的塑造,加强了规划片区与周边片区、老城综合服务中心在功能和空间上的衔接与联系。通过黄河十路片区生活服务轴的塑造,将四个社区组团紧密串联在一起。
规划串联肖堂河、黄河十二路水系、渤海十一路水系,形成一条环境品质优良的生态水环,通过滨水绿化空间和健康步道环线的设置,打造特色鲜明的公共开敞空间。
结合社区组团划分,合理布置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公园,形成次一级的开敞空间节点,并通过健康步道环线进行有机的串联,形成系统网络。
结合片区中心和重要的道路空间节点进行高强度开发利用,规划布置商业、办公、商住等功能建筑,形成多个标志性的空间节点。
为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根据《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滨州市XQH-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划范围:东至新立河西路,西至渤海十八路,北至黄河十五路,南至黄河十二路,规划范围面积257.99公顷。
城乡用地: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57.99公顷,其中居住用地46.99公顷,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混合用地95.3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8.31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0.07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5.3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42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0.86公顷。
块标志性建筑主要集中于黄河十五路渤海十六路以南,以公共建筑为特色的标志性景观节点,引领地块的空间焦点。
交通性道路界面:主要指黄河十二路、渤海十八路城市交通性干道。沿线界面应满足远距离、以车行速度观赏的特点,界面风格应体现出统一性。
生活性道路界面:主要指黄河十五路、渤海十六路城市生活性道路,强调宜人尺度的街道空间建设,强调人性化的细部设计,具体体现在景观小品、人性化的步行道和供行人休息的公共设施等方面。
重点控制沿渤海十八路、黄河十二路、新立河城市天际线,控制一定范围内背景建筑高度,丰富城市景观。
为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根据《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滨州市SZ-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划范围:西至渤海十一路,东至渤海八路,南至盛华路,北至黄河二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9.55公顷。
城乡用地: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09.5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30.62公顷,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混合用地78.1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5.89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4.5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88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83公顷,特殊用地0.4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57公顷。陆地水域3.56公顷。
标志性建筑主要集中于渤海十一路以东,以教育类公共建筑为特色的标志性景观节点,引领地块的空间焦点。
主干道界面:主要指盛华路、渤海十一路、黄河二路城市主干道。沿线界面应满足远距离、以车行速度观赏的特点,界面风格应体现出统一性。
次干道界面:主要指长江一路、渤海九路、渤海八路等城市次干道,强调宜人尺度的街道空间建设,强调人性化的细部设计,具体体现在景观小品、人性化的步行道和供行人休息的公共设施等方面。
重点控制沿渤海十一路、黄河二路、盛华路城市天际线,控制蒲湖周边一定范围内建筑高度,丰富城市景观。
为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根据《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滨州市ZZH-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划范围:西至渤海十八路,东至新立河西路,南至长江九路,北至长江三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20.36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用地193.45公顷。
“三片”指北部综合居住区、南部生态居住区、中部综合服务区。建设以城市新建用地为主,更新用地为辅。
城乡用地: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93.4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62.70公顷,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混合用地18.3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3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9.0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7.86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9.51公顷,工矿用地2.6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02公顷。
标志性建筑主要集中于渤海十八路以东,以公共建筑为特色的标志性景观节点,引领地块的空间焦点。
交通性道路界面:主要指长江三路、长江五路、渤海十八路城市交通性干道。沿线界面应满足远距离、以车行速度观赏的特点,界面风格应体现出统一性。
生活性道路界面:主要指长江四路、长江七路、新立河西路等城市生活性道路,强调宜人尺度的街道空间建设,强调人性化的细部设计,具体体现在景观小品、人性化的步行道和供行人休息的公共设施等方面。
重点控制沿海十八路、长江四路、长江五路、新立河城市天际线,控制新立河西岸一定范围内背景建筑高度,丰富城市景观。
为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根据《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滨州市BH-01A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划范围:北至北海大道,南至黄河十六路,西至新立河东路,东至渤海九路,规划面积122.08公顷。
重点塑造沿新立河、北外环河、北海公园滨水景观带,突出片区水绿交融的景观风貌特征,构建具有高品质空间环境的城市新区。
城乡用地:城乡用地面积122.08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86.40公顷,开发边界外用地35.68公顷。其中居住用地61.3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66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83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6.27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34公顷。
重点控制沿渤海九路、新立河、北海大道城市天际线,控制一定范围内背景建筑高度,丰富城市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