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园林绿化处2023年秋冬季绿化苗木补栽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礼泉县财政局四楼业务股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符合上述资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请携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自我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在礼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