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花木公司阳光小组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绿植采购(服务)项目所需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附件:福州市花木公司绿植采购(服务)项目报价书和货物图片,其中报价书中的绿植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若有增加报价书外的其他品种,价格另议。届时报价书内的规格信息及图片将作为验收结算的依据及成交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需于2018年12月25日10:00(北京时间)前现场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参加该项目供应者应是参与供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因故无法参加,应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参加询价)。

  5、报价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中国判决文网(http://)查询并打印相应的查询结果,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报价。

  6、报价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应提供通过“信用

  2、询价阳光运作会议当日即2018年12月25日10:00(北京时间)需带齐以下材料:供应商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报价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参加该项目供应者应是参与供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因故无法参加,应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参加询价);中国判决文网查询结果的书面材料;报价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保证金;报价承诺书。

  3、询价阳光运作会议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方可参加我司该项目的报价竞争,供应商应就采购清单报价书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组织报价,报价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2月25日10:00(北京时间)前直接送达(送达日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逾期收到的或未密封盖章的报价书将被拒绝。资格和报价审查均由花木公司阳光作业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2)、保证金形式:以现金形式于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与福州市花木公司绿植采购(服务)项目密封报价书一起递交给采购人。

  注:保证金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面上应标明: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本项目名称;项目报价保证金额。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报价保证金,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②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该项目阳光运作会议结束后由采购人保管,待成交 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保证金退还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在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按照有效报价最低者采购人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再以此类推出(按报价从低至高)推荐出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顺延。

  3、报价过程以一次性密封报价为准,如三名成交候选人中存在报价相同的情况,在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按照低价成交原则,如第二次报价相同的进行第三次报价,以此类推,后一次的报价应不高于前一次报价;

  4、资格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对绿植采购(服务)项目报价书进行报价时必须完整。如对报价书漏(缺)报的视同报价为零元已含在报价总价中。若缺失项超过五项者视为作废报价,不予以参与低价评定。

  5、供应商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植物种植、运输(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安装(包含货物的安装、搬运及货物就位的一切费用)、人工、盆栽摆放、植物摆放到点位后的养护、税金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

  6、供应商须保证所报价货物应满足行业和采购人规定的相关要求标准。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人联合进行苗木验收。验收完成后必须立即填写苗木接收单,依据苗木验收单或送货单进行经费结算。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搬运、吊装及验收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

  7、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供送货、搬运、装卸、验收、植物种植、盆栽摆放、植物摆放到点位后的养护、技术培训等服务。在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成交供应商须有专业人员到场进行摆放、种植。若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绿植品质、运输损伤或死亡,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原有规格更换,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各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递交的报价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服务承诺。

  五、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递交五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六、交货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本项目采购货物非一次性供完,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接到采购人电线分钟内进行响应。

  八、采购人付款方式:待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根据双方现场签收单每季度申报一次。

  九、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都将在福州市园林局网站()上公布,请所有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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