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岛城独有的浴场文化,更好地宣传青岛市网红打卡点,全面展示青岛市多元、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推动青岛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持续推进文旅深度融合,不断提升青岛市滨海浴场对外的良好形象。青岛国信汇泉湾管理有限公司推出“青岛第一海水浴场网红打卡点

  青岛第一海水浴场,始建于1901年,因坐落于风景旖旎的汇泉湾畔,亦称“汇泉海水浴场”,现隶属于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浴场海岸线公顷,海湾内呈半月形,水清波小,滩平坡缓,沙质细软,自然条件极为优越。作为目前青岛地区智能化配套服务最完善的浴场,每年客流量达400万人次。

  “青岛第一海水浴场网红打卡点”文化形象标识(LOGO)及落地效果设计创意征集活动

  1.文化形象标识(LOGO)计划落地位置为浴场中心半圆舞台(面积约1000㎡)和浴场东侧平台(面积约150㎡),需提交一组共2处设计及效果图(需体现“青岛第一海水浴场”字样),2处设计需具有整体性、关联性或统一性。

  注:文化形象标识(LOGO)为大型落地造景(长约3米),非小型LOGO。

  2.形象标识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应征作品应充分展示第一海水浴场深厚的人文历史资源禀赋,具有独创性、欣赏性、记忆性的文化标识,突出一浴特色,体现一浴形象。

  3.征集作品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图样、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色值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

  4.作品内容要富有创意,能够打动人心,引人关注;形式要简洁明快,易于传播;格调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此次户外落地LOGO设计应简洁、时尚、大气、构思新颖,并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

  5.所有征集作品必须是参与者原创设计,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不能是已经投入市场的作品,并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本次征集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其发布或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改编、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参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且主办方使用作品期间,投稿人无权自行使用或委托他人使用。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并对筛选作品具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均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青岛第一海水浴场文化形象标识(LOGO)及落地效果设计创意活动+作品名+姓名+联系方式”,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