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成立于1956年,是中国第一所高等设计艺术院校,汇集了当时全国最优秀的美术教育家、民族民间艺术研究者和海外留学归来的艺术家、设计家。

  在此后近四十年里是中国设计艺术领域唯一的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设计艺术院校,学院的教学思想和教学体系一直主导着中国现代设计艺术教育的发展,始终引领着中国设计艺术的发展走向。1999年11月并入清华大学,开始了在综合性大学中发展的新篇章。

  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精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1999年11月20日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并入清华大学,更名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并入清华大学,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它体现了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

  清华大学雄厚的教育基础和实力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完整的艺术设计教育体系相结合,优势互补,非常有利于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也有利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人文精神和创造性的优秀人才,对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有着重要意义。

  目前,美术学院设有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陶瓷艺术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信息艺术设计系、绘画系、雕塑系、工艺美术系、艺术史论系、基础教研室11个教学单位等。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的前身是染织美术系,是1956年建院初创建的专业系之一。1980年开设服装设计专业,1984年成立服装设计系,1991年两系合并为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现有染织和服装设计两个专业方向,均设有四年制本科学位课程、两年到三年制普通硕士学位课程和艺术硕士学位课程。以及艺术设计学下的服装设计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课程。已形成多层次的教学建制。

  前身是北平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的陶瓷科。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改名为中央美术学院实用美术系陶瓷科。1956年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成立,由中央美术学院转入,成为陶瓷美术系。

  1977年根据专业教学内容特点,设立了日用陶瓷科研和艺术陶瓷教研室。陶瓷艺术设计系从成立到发展一直顺应时代的变革与需要,积极进行学科建设和教学实践,将对教育的使命感和对陶瓷艺术设计发展方向的前瞻渗透在教学科研和创作实践中。

  陶瓷艺术设计系的专业教学形成以陶瓷设计、传统陶艺、现代陶艺为主体的专业主干课程。

  视觉传达设计系的核心专业课程涉及到装饰艺术、品牌形象及视觉系统、包装设计、字体设计、插图艺术、书籍设计、广告设计、动态图形以及数字媒体艺术等众多艺术设计领域,经过多次的教学培养方案整合与优化,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视觉艺术设计教学体系,目前共开设本科课程28门,其中核心专业课程18门,专业选修课程10门。

  环境艺术设计系是中国最早设立环境设计专业的教学单位,其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室内装饰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具有高素质的师资力量、历史传承的学术脉络与丰厚完备的教学体系,涉及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访问学者等多种类型的人才培养模式。

  视觉传达设计系是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原中央工艺美院)院成立时开设的三个专业系之一,是我国在该专业领域教学和研究体系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策源地和引领者。

  环境艺术设计系主要的专业内容包括城镇乡村景观、园林,建筑内外部空间设计,家具、设施、陈设等综合设计,涉及规划、建筑、土木工程、造型艺术、产品设计、环境物理、人类行为与心理等多个专业门类。

  工业设计系起源于上个世纪50年代,在经历了室内装饰、建筑装饰、工业美术等一系列历史沿革后,于1984年正式更名为工业设计系。

  从最初学习包豪斯等西方现代设计教育观念,引进整合性工业设计学科体系,发展到上世纪90年代后对工业设计学科和教学体系进行细分及发展,初创时设工业设计专业(即现在的产品设计专业)。

  1991年起创办展示设计专业,2001年增设交通工具造型设计专业,形成设有四年制本科学位课程、两年到三年制普通硕士学位课程、工业设计工程硕士学位课程和艺术设计学下的工业设计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课程的多层次的工业设计教学建制。工业设计学科为教育部重点学科。

  为适应新中国工艺美术事业的发展需要,1956年成立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和中央工艺美术学科研究所。

  1975年成立特种工艺美术系,1988年更名为装饰艺术系,1999年12月正式更名为工艺美术系。2000年,工艺美术系在原有金属艺术和漆艺术两个专业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师资、新建工坊、校企合作等方式,筹建并成立纤维艺术专业和玻璃艺术专业。

  2006年,随着学院整体迁入新校址,工艺美术系最终形成四个专业(金属艺术专业、漆艺术专业、玻璃艺术专业、纤维艺术专业)和五个实验室(金属艺术实验室、漆艺术实验室、玻璃艺术实验室、纤维艺术实验室、首饰艺术实验室)的专业构架和发展态势,以丰富的专业建制和完备的实验条件,成为中国工艺美术教育研究领域重要策源地和引领者,是目前我国工艺美术领域唯一具有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体系的教学科研机构。

  进入21世纪以来,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前沿科技迅猛发展,生活方式和艺术媒介发生剧烈变革。在此背景下,信息艺术设计系正式成立于2005年,旨在培养艺术与科技跨界融合的人才,面向未来探索新技术条件下的设计创新和艺术表达。

  本系设有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和摄影专业三个主要方向,师资队伍背景多元、课程体系交叉融合、设计科研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影响力。

  1999年,中央工艺美术学院与清华大学合并,更名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以此为契机,学院在原装饰艺术系的基础上成立绘画系。

  绘画系现设置四个专业方向:油画、国画、壁画与公共艺术、版画。四个专业研究方向不同,在当代艺术教育的背景与框架下,专业内部与各专业之间能秉承相互学习吸收、相互促进、多样并存的教学思路,在教学实践中既强调传统造型艺术基础的重要性与主导作用,又提倡面对当代艺术的思考与探索实践。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建于1999年12月,前身是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装饰艺术系雕塑专业。

  雕塑系下辖木雕工艺实验室、金属焊接实验室、泥塑工艺实验室、素描解剖教室、数字雕塑实验室、《学院雕塑》编辑部、系属展厅等教研场所,自2019年起,雕塑系实行五年制教学培养方案。目前雕塑系共设立具象雕塑、意象雕塑、抽象雕塑、实验雕塑、公共雕塑五大学术方向。

  艺术史论系成立于1983年,最初名为工艺美术史系,其历史可追溯至1956年原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成立的共同课教研室史论教研组。

  1977年,学院恢复招生,史论教研组赴各地考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状况,编撰《中国工艺美术简史》。1981年,学院在国内率先获得“工艺美术历史与研究”硕士学位授予权。1983年,工艺美术史系成立,首招17名本科生,为全国最早成建制的工艺美术史论专业。

  1986年,工艺美术史系获批全国首个工艺美术史论博士学位授权点。1999年,学院并入清华大学后,系名称由工艺美术学系变更为艺术设计学系,并最终于2001年定名为艺术史论系。艺术史论系在保持工艺美术、设计史论研究特色的同时,引进师资,加强美术史论、艺术批评和美学研究,于2000年获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美术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设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1年,艺术学升级为门类后,艺术史论系获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博士学位授予权,在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框架下,继承传统,发扬特色,整合资源,形成了艺术史、艺术理论、艺术批评与艺术管理全面发展、各有侧重的学科格局。

  (4)报名我校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的考生要求省级美术统考合格,报名我校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要求艺术类生源身份,艺术史论专业省级统考各省有要求的按各省执行。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022年2月中旬,根据各省统考成绩择优确定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初选通过名单并公示(如遇各省统考成绩发布较晚等情况,我校将顺延初选结果公布时间及后续安排)。

  2022年2月下旬,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考生线上确认、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2022年3月中旬,艺术类招生文化综合素养测试(艺术史论专业报名学生均需参加)。

  2022年3月下旬,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考试安排为准,请关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

  (1)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以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初选,依据省统考成绩分省分专业择优确定初选合格名单。初选结果及分数线在报名系统内面向考生本人公布。

  (2)艺术史论专业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我校将根据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初选合格名单。

  (4)2023年起,我校美术学院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初选将增设文化综合素养测试环节,并将依据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及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分省分专业择优确定初选合格名单。

  (2)专业考试合格线划定办法: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以总成绩排序分别划定北京市、其他省份两条专业合格线。各专业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各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文件执行。艺术史论专业满足报名条件且初选合格考生即可获发《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1.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分专业择优录取。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提示:2023年起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需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线,合并批次的省份参照执行。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①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按相应比例折算。

  (1)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如合格生源不足,则将剩余专业计划调入其他省份);其他省份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份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份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一、设计学类获发我校2022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57可予录取。

  获发我校2022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语文、外语达到最低成绩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0,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20、其他省不低于527.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27.5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8.34)可予录取。

  艺术史论专业初选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山东不低于127.49、河北不低于126.88、江苏不低于119.81、其他省份不低于115.88可予录取。

  1.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专业课折算成绩和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还将根据考生系统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类别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文史或理工类一批线的,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40分)即予录取。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0,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32.5、辽宁省不低于577.5、其他省不低于54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45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5.97)即予录取。

  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文史类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山东不低于127.03、重庆不低于122.86、河北不低于122.12、河南不低于118.28、其他省份不低于116.82即予录取。

  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北京入围线】+【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5.02、其他省不低于211.97即予录取。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37.5、广东省不低于582.5、河南省不低于565、其他省不低于557.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57.5分,文化课相对成绩达88)即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8.18,其他省不低于207.34即予录取。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40分、其他省不低于562.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62.5分,文化课相对成绩达85.82)即予录取。

  三、 艺术史论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1.49、山东不低于118.27、河南不低于118.66、其他省份不低于115.63即予录取。

  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北京入围线+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1、符合题意,充分表现出春天的意境2、写实画法,构图合理,色彩协调,画面完整。

  3、画在试卷纸正面,横竖构图不限。注:自备画纸的将姓名和身份证号写在试卷右上角。注:自备画纸的将姓名和身份证号写在试卷右上角。

  2.需符合题意,画面中不允许出现人物,注意画面情景及意境的表达。3.写实画法,造型准确,构图完整,结构严谨,刻画深入,空间感强。

  4.画在试卷纸正面,横竖构图不限。5.姓名和准考证号在画面的右上角或左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