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商洛经开区)于2023年9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打造具有全国辨识度的“形象体系”,更好地向社会展示创新、开放、活力的经开区形象,自今日起商洛经开区面向全社会征集形象标识(LOGO)及形象雕塑,开展形象标识体系征集评选活动。

  (二)截稿时间:2024年5月5日24:00(此截止时间为邮件送达时间,逾期将不具备应征资格)

  1.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投稿内容如有抄袭、剽窃等行为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并须退回主办方支付的稿费、著作和版权费。若由此造成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投稿者承担。

  2.主旨鲜明,能准确彰显商洛经开区精神内涵、个性特质,构图简洁、大气、新颖、易于传播推广。

  4.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作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5.应征作品应至少包含形象标识(LOGO)及形象雕塑设计图。设计图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B。形象雕塑的创作设计应基于形象标识(LOGO)设计,为形象标识的实景应用,需与形象标识(LOGO)设计理念和设计风格相呼应,并提供三个视图(主视图、左视图、俯视图)。

  为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成果,本次征集活动设置创意优秀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税前);创意入围奖10名,每名获奖者将获得商洛经济技术开发区形象标识(LOGO)水晶奖杯一个或形象雕塑样品一枚。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该作品的著作权、财产权、使用权、再创作权和传播权等相关权益全部归商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有,不再另付稿酬,未采用的作品由应征者自行处理。

  3.投稿作品获得创意优秀奖后,作品的设计者(或机构)需提供设计图稿源文件,并协助商洛经开区进一步完善图稿,否则视为弃权。

  4.提交作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等资料,投稿单位和个人请于2024年5月5日24:00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并注明商洛经济技术开发区形象标识(LOGO)及形象雕塑征集活动投稿(姓名)。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活动方案的全部内容。

  商洛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汉字故里、核桃之乡、避暑名城”的洛南县,是2023年9月省政府批准的省级经开区,总面积7.23平方公里,由东、中、西三大板块组成,沿洛河带状分布。

  开发区入驻企业66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33家),新材料、新型建材、健康医药、绿色食品产业初具规模。未来,我们将立足“对外开放试验区、绿色低碳产业先导区、双链融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层次人才聚集区”五区定位,实施“开放活区、产业兴区、创新强区、错位布区、生态立区”五大战略,大力发展新材料、健康食药、尾矿利用和先进制造产业,着力构建“3+1”产业体系,打造“引企、成链、聚群、协同”的产业承载生态,力争早日晋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