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吐鲁番市光荣院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有效利用资源,切实提高光荣院的利用率,提升光荣院的养老服务水平,助力我市优抚事业的发展,现面向社会招标,引进具有一定资质的投资人进行“公建民营”项目的投资经营。

  (三)项目地点:吐鲁番市光荣院位于高昌区楼兰路南侧、白杨河路西侧116号。

  (四)项目范围:占地面积7.7亩,主体建筑面积4202平方米,拥有床位100张。主体建筑分为院食堂、健身房、图书阅览室、康复理疗室、会议室等,室外约有800平方米的活动场地。

  (五)项目投资金额:需投资约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年投资不低于50万元),用于对此次项目的养老机构进行硬件设施、适老化改造等投入(后期按照比例补)。

  运营方要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按规定比例合理配置护理人员,并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护理水平;要加大投入,配备合理适用的护理设施、设备,为老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活动、精神慰藉等多样化养老服务,将机构打造成入住老人安享晚年的幸福乐园。

  1. 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4. 具有一套成熟稳定的智慧养老系统,便于对在院的每一位老人进行智慧管理,同时接受在线. 需具有一份就该项目的运营管理方案;

  6. 在运营期间,优先保障光荣院符合条件的集中供养对象和其他抚恤优待对象(优惠按核定收费标准下浮不少于10%)。

  1. 投标方对光荣院“公建民营”模式的理解和运营方案,包括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2. 人员配备和培训计划,包括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医疗人员、厨师、保安等的资质和数量。

  (一)报名人持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由招标单位组织对报名企业各类报名条件进行审查,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采取综合评分办法,确定中选方,并发放成交通知书,签订合作协议。

  (二)本次招标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经招标单位对其进行资质审核合格后直接中选;若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则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比选,取综合评分前三名的企业进行招标谈判,评审比选办法由招标单位另行制定。

  (三)招标单位在公布中选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选企业或组织的报名。中选企业须在中选后1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若中选单位在上述期限内拒签协议,则取消中选资格,招标单位另行确定投资业主。

  (一)报名地点: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昌区艾丁湖路市级联合办公楼二区1号楼3楼拥军优抚和权益维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