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东户屯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已由 廊坊市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廊广发改 [2023]85号、 廊广发改投资核 [202 3 ] 3 号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33900.25 平方米,分为东、西两个地块建设,其中:东区用地面积 19150.12 平方米,西区用地面积 14750.13 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 99047.74 平方米,其中:东区总建筑面积 54886.8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42471.5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2415.34 平方米)西区总建筑面积 44160.88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32713.1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1447.75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区 1 #~7# 楼,西区 1 #~5# 楼,地下车库,道路、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建设地点为:廊坊市广阳区东户屯村,东至规划六路,南至户屯南道,西至规划支路,北至广阳道。计划工期:总工期 882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施工工期 842 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投标报价上限: 40505.7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40188.98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 316.80 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地基处理、外网管线、园林景观、围墙大门、道路等)、竣工图设计及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

  3.1.1 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以同时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2 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 3.1.1 条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 09:00 至 202 3 年 9 月 5 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9 月 21 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