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各地、各部门(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国土绿化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4月4日,习、李克强、、、、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习在植树时强调:“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履行法定植树义务,各级领导干部更要身体力行,充分发挥全民绿化的制度优势,因地制宜,科学种植,加大人工造林力度,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保护好每一寸绿色。”开展了“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来自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单位及北京市的172名省部级领导参加。举办了“全国人大机关义务植树”“全国政协义务植树”“百名将军义务植树”等活动。
组织发动广泛深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绿化委员会第32次全体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汪洋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部署国土绿化工作。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部署落实造林绿化工作。北京、吉林、江苏、贵州、西藏等省(区、市)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召开造林绿化工作会、动员会、现场会,制定出台扶持发展造林绿化的相关文件,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植树活动蓬勃开展。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在京举办了“绿色的梦想,共同的家园”为主题的“国际森林日”植树纪念活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种植乔灌木约33.9万株。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义务植树出动兵力84.4万人次、车辆3.3万台次,植树734.5万株。共青团系统组织青少年598.4万人次参加保护母亲河行动,营造各类青年林、青年草场。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实施“巾帼绿色家园行动”,广泛开展“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美丽蓝天”义务植树活动。北京市启动开展了“市花月季进社区”活动,70个社区种植月季109万株。江苏省开展“市民林”“车友减排林”等纪念林植树活动。海南省组织发动230万人次参加绿化宝岛义务植树活动,植树1190万株。
机制创新不断推进。北京、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江西、贵州等省(区、市)相继出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及折算办法》。北京市通过开展“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绿化美化“六进”、“六美”创建等活动形式,推进城乡绿化协同发展。北京军区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延续“国家提供资金、政府规划区域、部队挖坑植树”模式组织义务植树活动。浙江、广西等省(区)以赠苗植树方式,支持推动城乡绿化。
全年造林602.7万公顷,超额完成全年造林计划任务,其中,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完成造林199.9万公顷,占全年造林的33.2%。
天然林保护工程造林41.5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75.2万公顷,后备森林资源培育11.7万公顷,有效管护森林1.15亿公顷,启动了全面停止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退耕还林工程造林34.8万公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造林26.5万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造林37.2万公顷,完成率达100%,新增综合治理重点县14个,滇桂黔石漠化县实现了全覆盖。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造林97.1万公顷。国务院批复了《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6年)》,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加强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河北张家口坝上、北戴河,内蒙古赤峰地区退化防护林改造。
地方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实施。北京市全力推进平原造林工程。内蒙古继续推进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等重点区域绿化工程。辽宁继续实施“青山工程”,启动了千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湖南继续开展珍贵树种“十百千”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重点区域绿化彩化工程。海南持续推动绿化宝岛大行动。山东省启动了鲁冀防护林带建设工程。湖北省组织实施了绿满荆楚行动和绿色乡村工程。
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大局,国家林业局召开了京津冀和内蒙古林业生态建设座谈会、旱区造林绿化工作现场会,着力抓好京津冀、干旱半干旱地区造林绿化,积极促进区域生态建设协调发展。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积极开展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津保中心区过渡带绿化、大首都周边地区造林、张家口坝上退化林分改造等项目,扎实推进京津冀生态建设协同发展。
2014年,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190.75万公顷,比2013年增加9.55万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64平方米,比2013年增加0.38平方米。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39.70%和35.8%。
新增公路绿化里程13万公里,新增公路绿化面积4万公顷,实施“田路分家”的农村公路绿化里程近10万公里。
全年铁路沿线万穴,新增铁路绿化里程1435公里。截至2014年底,铁路绿化里程4.2万公里,占国家铁路可绿化线%。
全年农垦系统新建农田林网1.9万公顷,绿化垦区矿山222.3公顷、庭院1.1万公顷、道路6138.1公里、江河沿岸1496.7公里。
教育系统将校园绿化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坚持校园绿化与立德育人相结合,打造独具特色的校园生态文化。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绿化率达34%。
中央直属机关系统全年新栽树木花卉407万株,更新改建绿地21万平方米。中央国家机关继续抓好“首都花园式单位”创建,开展市花月季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提高机关庭院绿化美化质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年完成造林绿化2万多公顷,落实重点公益林管护153万公顷,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武警部队营区全年累计种植乔灌木15万株,铺草坪8万余平方米,绿化率达35%。
中国石化系统大力开展矿区绿化,所属企业绿化率达到33%。中国石油系统新增矿区绿地688公顷,矿区生活基地绿化覆盖率达41.7%。中国冶金系统矿山复垦绿化和职工生活区绿化,生产生活环境逐年提升。
积极推进防沙治沙示范区、封禁保护区试点、国家沙漠公园试点等工作,新启动封禁保护区试点县23个,国家沙漠公园试点32个。积极有效应对和处置了2014年春季发生的沙尘暴灾害。全年完成防沙治沙任务126.5万公顷。
新建自然保护区11处,面积14万公顷。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5处。继续对100多个重点保护物种组织实施野生动物野外巡护、栖息地维护改造、救护繁育。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防范疫情发生蔓延。首次公开销毁执法查没象牙及制品6.1吨。全面完成了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工作,习、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大熊猫调查工作和大熊猫保护取得的新成就。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繁育大熊猫幼仔24胎36只,成活32只,我国人工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达到394只。
公布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成果, 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3万公顷,湿地率5.9%。实施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开展了中央财政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偿和湿地保护奖励等试点,实施项目331个。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40处,新增湿地保护面积50多万公顷;20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建立了黄河湿地保护网络,实现了长江、黄河两大流域以流域形式开展湿地保护。开展《中国滨海湿地保护战略研究》,填补了我国滨海湿地保护研究领域的空白。
继续组织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和游牧民定居等草原保护建设重大工程。与非工程区相比,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平均提高8个百分点,高度平均增加63%。全年完成草原禁牧1.04亿公顷,新增人工种草1066.7万公顷、草原围栏470.1万公顷。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3.6%。
公布了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1.63%,森林蓄积量151.37亿立方米,森林每公顷蓄积量89.79立方米;全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84.27亿吨,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超过13万亿元,我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持续增长,森林质量逐步提高,生态功能继续增强。习、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汪洋副总理在国家林业局报送的《关于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的报告》上作出了重要批示,对林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林业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出台了《中国北方国有林近自然经营方案编制指南》和《南方国有林场工业原料林培育与利用指南》,修订完成并出台了《森林抚育规程》国家标准。制定印发了《全国森林经营人才培训计划(2015—2020年)》,分别举办了南方和北方地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技术研修培训班。2014年完成森林抚育任务779万公顷,为年度计划任务量的111.3%。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年收缴林木60余万立方米、野生动物7万多头(只),收回林地3517.3公顷,挽回经济损失11.4亿元,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6.6万人。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立案1.78万起,结案1.74万起,结案率97.6%。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各地、各部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严格规范树木移植管理,着力遏制“大树进城”之风。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现状调查,启动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
集体林区林业改革深入推进。林权确权登记工作不断完善,家庭承包到户率比2013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制定了工作方案,确立了国家级集体林改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8个。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累计达15万家,涉及农户1600多万户,首次确定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66个。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县级及以上林权管理服务机构1600多个。
造林绿化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明显加强。全年中央林业投资1517亿元,比2013年增加67亿元。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了《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号),明确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森林公安、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的补助资金政策和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拨付当年造林补贴资金19.4亿元。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范围由2013年7省区扩大到南方15省区,划定国家储备林100万公顷。国家林业局确定了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市(地级)1个、示范县65个,推动全国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林权抵押贷款全面推开,规模达到657亿元,比2013年增长18.5%。24个省(区、市)、3个计划单列市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森林保险投保面积达1.4亿公顷,中央财政安排保费补贴12.7亿元。加快推进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产业发展,全国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林下经济产值近7000亿元。继续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年草原保护建设资金达200.2亿元。
2014年国土绿化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区域、城乡造林绿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很突出,干旱半干旱地区和农村造林绿化亟待加强;珍贵木材、木本粮油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珍贵树种、优质乡土树种、特色经济林培育力度还需不断加大;森林、草原质量效益仍处于较低水平,森林、草原经营保护管理工作还需不断加强;乱砍滥采林木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移植大树古树现象还依然存在,侵占林地、草地、绿地、湿地现象仍较严重,森林、草原、绿地、湿地保护宣传教育与执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与极端天气频发,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和火灾防控形势严峻,国土绿化成果巩固任务依然艰巨。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