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上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功能齐全的好房子,是众多市民的梦想。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市住建局专家表示,“导则”对安全耐久、功能完善、性能优良、绿色宜居的改善型住宅建设标准作了明确,以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专家介绍,《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改善型住宅。改善型住宅是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集成安全、健康、智慧、低碳等理念和技术的住宅。改善型住宅与高速公路、国省道、轨道交通隔离栅的距离宜控制在200m以上,与城市快速路的距离宜控制在100m以上。除临江、临湖及城市规划特殊区域外,改善型住宅每栋应有不少于2/3的户数,其日照标准在《住宅设计标准》基础上提高1小时,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

  改善型住宅停车位宜符合下列要求:根据条件设置子母车位或较大车位(宽度不小于2.6m,长度不小于5.5m),数量不小于普通住宅配建标准的20%,较大车位宜设在地下单元门厅附近。所有配建停车位应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非产权停车位充电设施应配建到位,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有序充电桩应具备控制充电设施输出功率功能,实现错峰充电。

  住区内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和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应满足垃圾环卫车的通行与安全作业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70m;地下垃圾收集点(房)宜设在地下单元门厅入口附近并进行隐蔽处理。

  住区内景观设计应合理布置功能场地和绿植配置,结合绿地、景观小品设置健身步道、全龄活动场地,布置相应的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等休闲设施,满足全年龄段人群差异化的需求,营造多元舒适的室外景观环境。住区绿地率不应小于33%,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1平方米/人。

  住区内应设置老人、儿童专用活动场地,老人活动场地宜与0—3岁婴幼儿活动场地复合,实现“代际融合”。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满足不低于冬至日2小时的日照标准。活动场地应充分考虑老幼人群的使用安全与方便,场地平整,采用防滑、防跌落、防冲撞、安全、环保的铺装材料。住区应在老人、儿童活动场地附近设置无性别公共卫生间、充电、照明等设施,为住区活动的老人、儿童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