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凉山一村民因砍伐自家林地514株树木被刑拘,引发关注。值得注意的是,多地曾发生因砍伐自种树木被判罚的案例。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8月,上海松江居民修剪自家的树被罚14万元,当地相关部门曾回应称,涉事香樟树被横截面砍断,仅保留了约2米的树桩,该行为属于砍伐。

  11月5日,南都记者从四川凉山甘洛县警方获悉,甘洛县公安局海棠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得知,家住海棠镇某某村的罗某某涉嫌滥伐自家林木,遂立即前往调查。

  据警方介绍,罗某某为将自家林地砍伐,从而获得经济收益,于2023年8月份找到亲戚罗某、徐某、徐某某、李某4人帮忙砍伐其自家林地里的柳杉。

  经林草局调查报告反馈,罗某某滥伐林木总面积为0.157公顷,共514株。其中乔木林地0.1386公顷,灌木林地0.0184公顷,林木蓄积70.5立方米。罗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目前,罗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表示,森林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与每个人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自有林木受法律保护,采伐亦不可任性。生活中常见的采伐“风倒木”“水倒木”“火烧木”“虫害木”,也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上记载的地点、面积、树种、期限及方式等规定进行砍伐,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便利,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可能触犯滥伐林木罪,不仅要负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南都此前报道,2022年11月,广西宾阳一男子砍伐自种树被判刑,引发关注。法院判决书显示,涉案男子卢某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13743.8元,并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6000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宾阳吧”上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8月,上海居民“修剪自家的树被罚14万”一事被热议。当事人李先生2002年花1万余元购入香樟树种在别墅院子内,树长高后,2010年,李先生在物业帮助下移至院外种植。后来,移至院外的香樟树冠逐渐挡住采光,李先生称自行修剪了该棵树,随后被举报并罚款。

  同年8月17日,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曾通过直播回应争议称,结合事实和证据进行了集体讨论,对当事人的行为定性为擅自砍伐树木,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43条第2款,擅自砍伐树木的,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以补偿标准五倍处罚,拟处罚人民币144200元整。

  对此,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曾向南都记者解释称,涉事香樟树被横截面砍断,仅保留了约2米的树桩,该行为属于砍伐,罚款由城管部门作出,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