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加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津南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把道德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引导市民广泛践行文明行为,激发创建文明城区热情,争做文明有礼津南人。

  津南区以“践行文明条例 争做文明有礼津南人”为主题,印发《津南区关于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心策划安排,统筹协调全区各单位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活动项目、明确活动范围。全区共策划开展各级活动74场,全面推进《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各项内容落地落实。

  发挥新媒体优势,利用津南文明网、“文明津南”微信公众号,开设“文明条例伴我行”等专题栏目,动态宣传活动信息50余篇;邀请道德模范、天津好人、优秀志愿者代表15人录制微视频,围绕垃圾分类、家风家训、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15个方面发出文明倡议,让法律观念、法治意识、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为重点,设计推出“学条例 讲文明”知识问答2期,普及知识、传播文明,发动千余人参与;整合市、区公益广告通稿,利用全区各类电子屏、宣传栏、路名牌、景观小品等200余处宣传载体进行发布,并在各类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让《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家喻户晓。

  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组织优势,调动区内各级资源,通过法律宣讲、主题班会、文艺演出、公益骑行、朗诵歌咏、礼仪培训、知识竞赛、趣味嘉年华等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组织策划“文明行为 共同践行”绿色健康健步走、“文明餐桌”手绘卡制作、“用文明点亮旅程”、“文明随手拍”、“宣传垃圾分类 志愿你我同行”、“提高防范意识 远离电信诈骗”普法宣讲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宣传和对不文明行为的劝导行动,教育引导人们养成良好文明习惯,不断增强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