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后第一天,记者辗转联系到了负责镇江中山路综合改造(中山西路二期)的工程实施主体——镇江市干道办。“镇江市纪委也来调查过了,政府12345热线也接到投诉,这个项目是经过镇江市招标办招标的。”镇江市干道办纪委书记刘志奇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们已注意到网友们对该问题的关注,因“五一”小长假和涉及其他部门,暂时未能快速回复网友的质疑。“不仅仅是网上举报,有竞标落选公司还实名举报到镇江市纪委了”,刘书记说,该项目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由镇江市招标办统一招标,“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则是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评委里面都没有镇江市干道办的代表。”刘书记说:“根据通报情况,共有10多家公司申请投标,经资格审查,共有近10家参与投标,最终由镇江安装集团中标。”网友所反映的“最贵路灯”价格系中标“标底价”,是经评审会评审通过的。“实名举报的那家丹阳生产企业报价是393万多元,确实是最低报价。但评审会认为,这个报价已偏离了正常的成本价,属废标。”

  此外,刘书记还称,因《关于中山路综合改造(中山西路二期)路灯工程答疑》文字表述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广大网友被误导。“其实,4.5万元的路灯并不是路灯杆和灯头的价格,还包括管线、电缆、施工安装等综合费用。按照工程要求和耐用考虑,这个价格基本上属于正常价格区间。”

  但不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质疑过路灯价格后,2日上午,网友“顾鹏峰”再次在帖子里吐槽和质疑:“中山西路路灯综合改造工程,镇江安装集团和江苏天安建设公司是母子公司。按照中国招投标法,母子公司是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投标。何况还有几家公司的报价都在500万左右,这个不是严重的串标、围标?何况这个是资格预审,不知道有关部门是怎么审查的?还有这么高的预算价格45000元一盏的普通路灯,镇江市场(市长)难道拿纳税人钱,不当钱用?政府有关领导难道不知道此事?这样草率的办事,让镇江市民情何以堪?镇江市纪委监察部门没有一查到底,给出的答案居然是谢谢你的来访,就此事给了一个部(不)明确的态度,试问纪委监察部门的职责是什么?……镇江招投标中心如此黑暗,如此违规操作,贪污受贿行为,镇江市委市领导难道就没有过问?老百姓就因该被鱼肉吗?”

  面对这新的“投诉”,记者联系到刘志奇时,刘书记表示经多方核实,发现“顾鹏峰”的举报属实,但究竟是不是围标串标,则要由专家组认定。不过,刘书记说事前包括资格预审在内,他们确实不知两家公司为“母子”关系,“如果知道有两家公司共同竞标,预审就不可能通过,更不可能中标!”刘书记透露,举报内容查核后,镇江市招标办当即就宣布镇江安装集团中标为“废标”;同时,2日下午招标专家组重新集结,重新审核确认中标者。“结果出来后,及时给你发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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