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10月29日讯(记者 洪菲)人工湖、游泳池、木栈道、喷泉……近年来,在规划建设住宅小区时,为满足住户亲水的心理需求,增加卖点,开发商纷纷在住宅小区内建设带水的人造景色,让小区看起来更漂亮。

  不过,近日记者走访我市多个小区发现,这些曾经吸引买房者的美景,也仅在初期被大多数人认可,由于养护费用较高、维护不及时等原因,不少小区的景观水池逐渐出现缺水、化为死水甚至充满安全隐患等问题。

  海创小区一期于2003年交付,为多层公寓和别墅综合体,属天元区早期高档小区。24日,记者来到海创小区,小区内到处绿树成荫,环境不错。

  小区大门前是一片面积达700平方米的中心广场景观,其中的重头戏便是总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喷泉景观。喷泉由两部分组成,靠近大门处是50多米长,两米宽的长条形喷泉池,往里走,是一个直径7米左右的圆形喷泉池,喷泉池上方设有一座人行木桥。

  “如果喷泉开启,很是壮观。”刘娭毑是第一批入住海创小区的业主,她说,入住头一年,每天傍晚喷泉都会开启1个小时左右,那时,广场上都是来看喷泉的业主。不过,刘娭毑说,这种现象只持续了一年多,后面几年,她就再也没见到喷泉开启的景观了。

  不仅不再喷水,现在喷水池中连水都没有了,而因喷水池周边并没有设置栅栏等安全围挡或安全提示标语,喷水池甚至变成了小区最大的“陷阱”。

  在小区住了七、八年的汤娭毑说,两年前的一个晚上,有两人骑摩托车来小区走访亲戚,因是第一次来,不熟悉地形,又是在晚上,看不清前面的路,两人进大门后,就径直往喷水池方向骑,结果“扑通”一声,双双栽入喷水池内,还撞上了喷泉喷头,受伤不轻。

  在一旁的梁娭毑说,除了大人,中招最多的是小孩。她孙子就在几年前,在喷水池旁骑童车时,不小心掉进去过,幸好当时伤得不重。而平时,因喷水池内没有水,很多小孩子都喜欢跑到里面去玩耍,但突出的喷泉头,对孩子安全而言,也是个潜在的威胁。

  “看又不能看,用又不能用,还有危险,不如干脆填掉算了。”汤娭毑说,目前这个喷水池在广场就是一个摆设,遇到下雨,喷水池就成了一条满是黑色污水的臭水沟,不少业主都希望,干脆将喷水池填掉,省了不少麻烦。

  而也有不少业主称,小区停车位紧张,喷水池占这么大面积,还不如将其改造成停车场,一举两得。

  “喷泉景观是开发商吸引人气的操作手段,但对物业来说却是令人困惑的事情。”李经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除了用电不说,开一次喷泉起码要花费三、四十吨水,按2.5元一吨水来算,每个月至少要花费3千元,每年就要3.6万元,这还不包含其他的维护费用和电费,物业管理公司根本就没有能力承受。

  因长久未用,现在喷水设备已基本损坏。李经理说,开发商已将房屋移交,目前小区也过了5年维修期,开发商根本不会着手管喷水池的事。反而为了保证喷水池的清洁,自己不得不每个月安排几名员工清洁水池,“尤其是下雨后,劳动量更大,更麻烦。”

  李经理说,业主的两个改造意见,他和上一届业委会都已得知,不过,目前小区业委会正在改选阶段,“喷水池到底要不要改,怎么改,要等到业委会改选过后,大家投票来决定。”

  株洲有很多小区都有漂亮的景观水池,当年都是开发商美化小区环境的卖点之一。但随着时间推移,景观水池的维护成了问题,处境有些尴尬。

  湘银小区的亲水景观较多,喷泉、水池、游泳池、人造溪流等,可谓是应有尽有,但记者走访发现,所有的景观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看不到水。

  对此,湘银物业管理人员称,因小区2期水系景观下建造了停车场,如长期放进去水的话,容易导致停车场渗漏,而维修的话,只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这需要小区2/3的业主同意,但水系景观对小区1期业主没有影响,因此业主们一直没同意。考虑到安全问题,只能停用水系景观。

  学林雅苑小区中心景观区设有一个景观池,原本和旁边的杨柳相应,别有一番意境,但现状是,小区的池水完全泛绿,颜色深不见底,成了一潭“死水”。

  小区居民刘女士说,刚住进来时,水池里还可以看到青蛙和鱼,自己常带着女儿来喂鱼,而现在,这里完全变成了一锅绿酱汤,她怀疑,景观池是不是从未更换过水。

  小区家和物业人员说,小区内的景观湖,并不是不去更换水,但是换一次水要花费不少,物业只能保证每半年对景观池里的水进行一次更换,不可能水一脏就去换水,那样的高费用物业实在承担不了。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表示,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除了包含日常卫生、安全维护,还包括对公共设施部分的管理和维护,应该对公共亲水景观进行管理维护。另外,从法律角度来说,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权限改变公共景观的用途,像海创小区如有人提出要改变的话,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通过2/3的业主同意,并报批相关部门通过审批才行。

  贵州省六盘水市曾发生一起女青年意外失足,落入水池死亡案件。有网民质疑,为何“一池不到半腰深的水能淹死人”?为此,当地警方为排除他杀可能,特意在案发现场进行一次“侦查试验”,尽可能还原事发时的场景。结果显示:实验人员在台阶处失足摔入河后,由于慌乱一时很难站起来——容易呛水溺亡。

  专家说,人没入水中后是否会溺死,关键在于人入水后,呼吸道是否被溺液所堵塞,而不仅仅是水深水浅。当事人虽然身高1.55米,而水只有60厘米深,但因不会游泳,夜间行走时意外失足瞬间没入水中,由于惊慌、害怕,拼命挣扎,加速溺液吸入及呼吸道的堵塞并导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