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4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对获得认定的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实行扶持政策。目前,市农业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区、镇政府组织辖区内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扶持资金。
根据“中央1号”文件,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本市将提高常年蔬菜基地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雨防风防虫的功能,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全面提升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化生产水平和能力,力争淡季蔬菜市场供给率稳定在70%以上的目标,使本市实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
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事项。根据本市2013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实施方案,今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资金为2268万元。其中,900万元与市2013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整合,1368万元用于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
申报实行“公开申报、择优扶持、受益公示”;“重点基地、重点品种、先建后补”;“农户优先、分级管理、严格监管”的原则。补贴对象和申报条件为:本市农户(户籍为本市户口)新建连片5亩(含)以上常年蔬菜设施大棚的农户(可联户建设);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新建连片10亩(含)以上设施大棚的。市农业部门有关负责人称,将优先补贴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类型和补贴标准为:2013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为中高档型。大棚使用年限要达8年以上。大棚造价主要包括基础、骨架、覆盖材料、安装费等,不含大棚内喷滴灌设施。单个业主项目最高补贴资金不得超过100万元。
建设类型为GPSG-4222型连栋拱棚,每亩造价3.63万元,每亩补贴标准为1.8万元;建设类型为2011ZX-SS27-2型连栋钢管遮阳网温室,每亩造价6.62万元,每亩补贴标准为3.3万元;建设类型为2011ZX-SS27-1型连栋钢管遮阳网温室每亩造价11.42万元,每亩补贴标准为5.5万元;不选择上述三种类型建设的业主,须提交有大棚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的大棚类型,并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审批,方可列入补贴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10月30日前,申请人(业主)可持有关申报材料,报大棚建设所在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核实,并报镇政府、区管委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