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建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南塘村景观矮墙及池塘围栏工程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 日~2022年5月31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三楼)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复印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⑤营业执照(副本);⑥资质证书(副本);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⑧《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⑨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日15时00分,地点为:新建镇镇政府会议室。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⑤营业执照(副本);⑥资质证书(副本);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⑧《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⑨安全生产许可证;。
5.4开标前由投标单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柒仟元整,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不计息退还。保证金交款账户:宜兴市新建镇财政局;账号:0039584;开户行:宜兴农商行新建支行(保证金必须公司账户缴纳,不支持现金)。如中标,合同签完后交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百分之十。
5.5报名单位如未能按时参加发包方的公开招标现场开标会,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本工程全额垫资建造至全面竣工,按实结算,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底支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年底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三年付清余款。如审计完成,按审定价比例予以支付。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