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绿化养护人员2名(仅负责绿化管理服务,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采购单位将在服务过程中进行常态化考核,如发现违反有关综合管理服务规定及未达到投标承诺要求的,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中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整改回复,如未按规定时间回复及整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终止合同。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