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全市审计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发挥了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独特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成功打赢亚(残)运攻坚仗和经济翻身仗“两场硬仗”,2023年市本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全面落实省“8+4”经济政策体系,推出“抢先机、拼经济”30条、经济高质量发展64条等一揽子政策,促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为市场经营主体减负925.7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47.83亿元,支持一批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激发改革创新活力,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实现从“1万亿方阵”到“2万亿方阵”的大跨越。

  ——城市品质持续提档升级。成功举办亚(残)运会,城乡面貌精彩蝶变。完成城市环境品质提升项目1741个,新(改)建亚运主题公园30个,新增嵌入式体育场地68.5万平方米,不断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钱塘高铁枢纽开工建设,钱塘快速路全线贯通,实现“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的目标。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改善。市本级统筹15亿元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西部5区县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公共服务领域的补短提升。持续推进“扩中提低”改革,系统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成家庭养老床位5041张、康养联合体52家,出台生育补助政策,全力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

  ——审计质效持续提升加力。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36个,查出违规金额26.66亿元,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52.55亿元。针对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完成整改94个,整改资金59.92亿元,促进出台和完善制度办法34项,7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整改中。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51亿元,支出464.8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19.98亿元,支出475.0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19亿元,支出15.35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65.4亿元,支出644.9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不断强化预算与政策衔接,切实保障重点支出,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规范。3家单位的4个项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使用,存在项目进度滞后、资金分配方案制定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4.57亿元。1区县将1.41亿元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弥补收支缺口。

  2.财政收入收缴不及时。市本级造地改田资金未按规定及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管理,涉及金额6.08亿元。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不到位,主管部门缴款通知书开具滞后1—5个月,缴款单位缴款滞后2—3个月,影响缴库的及时性。1家国有企业申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晚于规定4个月。

  3.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全面。市本级下达给各区县的转移支付项目未全面编制年度绩效目标。1家单位预算管理不够精准细化,预算编制及资金拨付未考虑项目实施周期等实际情况,造成大额资金结余,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在对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对8家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对18家单位的数据分析疑点进行核查。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3家单位存在培训费挤占项目经费、由下属单位承担等问题,涉及金额86.72万元。9家单位存在租车费超定额、从下属单位调剂、跨年度列支等问题,涉及金额49.78万元。2家单位将福利费结余28.5万元划转至单位食堂。

  2.预算收支管理不严格。1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政策执行不到位,造成非税收入108.61万元应收未收。2家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准确,35个项目执行率偏低,其中11个项目执行率为0。3家单位资金使用方面存在分配方案未经专家评审、提前拨付奖补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2041.32万元。

  3.政府采购程序及付款不规范。4家单位在项目采购过程中存在决策程序缺失或倒置、设置不合理前提条件、提前支付合同款等问题,涉及66个采购项目,涉及金额2984.49万元。2家单位有3个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预付款支付不及时,最长延迟29天。

  (一)推动科技创新审计情况。对市本级2021年至2023年科技资金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坚持和深化创新强市战略,着力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科技创新实力大幅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科技创新管理机制不完善。1项科创建设专项资金中有5.5亿元适用的管理办法不够明确。1项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缺乏衔接统筹,奖补测算依据重叠。2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存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技术创新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知识产权共享机制不明确等问题。

  2.资金使用绩效未充分发挥。12区县未及时将省、市科技补助资金拨付企业,涉及金额4693.3万元。领军人才动态管理不力,个别领军人才领取奖励后短时间内就离职。在杭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效果不理想,25.64%未集约化管理。

  (二)推动产业发展审计情况。对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现代服务业、商务发展等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各项产业政策,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增强我市发展内生动力。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产业政策制定不够精准。现代服务业、商务发展等2项专项资金中有13项政策的23个条款因政策与实际契合度不高、配套政策未制定等原因未落地。2项政策存在部分条款补助标准不细化、计算补助的数据口径不明确等问题。

  2.部分扶持政策绩效未达预期。制造业技术改造补助政策推动产业升级作用不明显,补贴项目中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占78.42%,抽查8个项目,有6个效益未达预期。“活力暖冬消费季”政策补助小而散,个别项目拉动消费作用发挥不明显,拉动消费额占投入成本最低仅为56.35%。

  (三)推进其他重点任务审计情况。对我市改善投资领域营商环境、落实农业及海洋产业发展任务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积极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改善、乡村振兴、海洋经济发展等重点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投资领域营商环境改善不彻底。由于投资项目审批系统间部分数据未共享,投资项目在施工许可阶段有4个审批事项需重复提交资料。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未实现线上线下并联审批,需线下分部门分头申请办理。

  2.涉农政策及资金管理不规范。市级主管部门未落实政策要求,在区县财政投入资金仅占应投入资金34.21%的情况下,提前下达现代农业发展市级指导性任务奖补资金17467万元。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市级配套补助资金700万元未及时拨付。13个镇街将“联乡结村”资金超比例用于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涉及金额1795万元。

  3.海洋高质量发展任务完成不理想。1区县的海洋强省工作配套机制不够完善,未按要求建立定量化的海洋经济发展目标体系。7个海洋强省重大项目投资进度缓慢,占总项目数的38.89%。10个涉海产业项目未执行市级建设项目开工竣工管理制度,其中1个项目逾期开工时间超过1年。

  (一)“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审计情况。对我市“一老一小”(60岁以上老人及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持续加强“一老一小”政策支持,服务体系日渐完善。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行业扶持政策兑现不充分。3区县195家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未享受居民水电价格优惠。2区县3家养老机构少享受疫情期间租金减免119.56万元。

  2.土地或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短板。3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存在改变用途、长期闲置未开工等问题,涉及用地面积5996.89平方米。1区县向不符合补助条件的2家托育机构拨付托位建设补助58万元。

  (二)民生实事推进审计情况。对2023年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民生实事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民生建设项目实施不够规范。2区县1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存在未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款支付进度滞后、工期延期等问题。5个项目存在未按照图纸施工、无障碍改造不达标等问题。

  2.规划布局不够科学合理。1区县3家机构2023年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32张,但实际仅入住17人。3所老年学校课程设置与老年人实际需求不匹配,未开设调查需求中更受欢迎的课程。1区县智能服务终端配置不够合理,为社区配置的部分智能服务终端设备使用率为0。

  3.资金使用及项目运营绩效不佳。1区县未及时下拨省补“县中崛起”专项资金350万元。4所老年学校招生人数、课程设置不达标。1个新建卫生服务站运营绩效差,正式投入运营2个月以来就诊量为0。2个零工市场的“即时快招”服务模式未实现,存在无窗口服务人员、求职应聘人员少等问题。

  (一)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对轨道交通、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大会展中心等市本级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各建设单位紧抓关键节点,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助力我市新一轮基础设施能级跃升。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工程内控管理不到位。2项工程的6个合同存在先签订实施后决策、提前付款等问题,涉及金额996.22万元。1项工程的4个拆复建项目因手续不齐无法及时移交原产权单位,多付过渡费2203.17万元。1项工程有2项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

  2.未严格监督参建单位按要求履职。因建设单位监管不严格,使得2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存在未按设计规范施工、现场施工及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项工程的设计单位存在施工图设计滞后、未编制施工图预算等问题。2项工程的监理单位存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人员变更未审批、考勤缺勤、未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等问题。

  3.工程材料采购不规范。1项总包代建工程无价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不到位,存在无前置审批资料、合同签订或材料进场时间早于决策时间、未按询价结果执行采购等问题,涉及金额7259.08万元。1项工程监控终端设备采购合同外新增设备291.9万元未按规定重新招标,占合同金额34.9%,且无法提供新增设备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

  (二)国有建设主体工程投资控制审计情况。对我市4家国有建设主体工程投资控制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国有建设主体持续提升内控制度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建设资金使用管控不严。1个项目的工程进度款提前支付,涉及金额188.34万元。5个项目列支其他项目的景观亮化、施工电费、可研咨询费等费用,增加项目建设成本,涉及金额4295.33万元。3个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审核不严,少计借款利息支出等建设成本,涉及金额521.1万元。

  2.工程变更管理存在漏洞。3个EPC项目对变更事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变更程序并调整合同价,影响投资控制。5个项目的158份工程变更联系单存在未经审批、审批超时、未连续编号等问题。1个项目未经审批流程,仅以图纸会审或查询单的方式确定工程变更事项,存在管理风险,涉及金额约63.46万元。

  3.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监管不到位。3个项目中介机构概算编制存在缺漏项,未考虑土方处置等费用,导致工程投资超概算18.02%-27.43%。3个项目中介机构控制价编制因定额套用有误、工程量计算有误、价格取定有误等问题,偏高541.38万元,其中1个项目抬高合同价610.06万元。1个EPC项目中介机构施工图预算审核有误,多计金额552.88万元,造成在支付节点多支付进度款。

  (三)城市安全领域信息系统审计情况。对我市城市安全领域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城市安全领域重大应用建设,提升我市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城市安全数据更新不及时。1家单位的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等2个系统有28项数据超过半年未更新。2家单位的部分河道水位、污水管网液位、桥梁索力等实时物联感知设备超过12个小时无数据上传,影响城市风险隐患的实时感知能力。

  2.部分系统多跨联动不充分。4家单位不同业务系统之间以及1家单位内部业务系统之间的燃气抢修、执法联动、违规作业等数据未实现联动,均需人工录入各自系统后再进行处置。1家单位的4981个积水事件在两个业务系统中重复交办、多头处置。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重点关注国资监管、资产管理和经营投资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加快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国有企业资产质量有所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国资监管不够有效。国企重大事项管理、新设企业备案等2项制度存在部分条款不符合当前实际、不够细化等问题,国资监管部门未及时修订。1家国企对其全资子公司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其销售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等问题。

  2.投资及风险管理不严格。1个产业基金存在投资于不符合其战略新兴产业投向范围的情况。1家国企将其对4家子公司的日常决策事项审批等出资人监管职责委托给其另一家子公司并支付委托管理费880万元。

  3.资产运营效益不理想。1家国企市场化运作商标资源成效不佳,旗下723项商标中有647项未进行商业化运营。1家国企的土地房产管理存在底数不清、账实不符、闲置等问题,已建成可用的23处房产合计40.15万平方米,除少部分自用和1.22万平方米用于出租外,其余均处于闲置状态。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市级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资产配置和使用逐步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产管理基础不扎实。5家单位在资产核算方面存在未及时入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金额1894.13万元。3家单位在资产日常管理方面存在未建立资产管理制度、验收手续不完备、未定期盘点等问题。2家单位在房产管理方面存在未批先建、未及时确权、未办理竣工决算等问题,涉及房产价值14043.76万元。

  2.资产使用和处置不规范。6家单位的资产及房产存在无偿出借、未经审批出租、长期闲置、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涉及房产面积1.96万平方米。2家单位未明确住宿收费标准,自有或租入公寓长期供本单位职工或外单位人员无偿居住。

  3.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存在短板。3家单位的5个信息化项目部分功能模块未按要求建设完成。1家单位的视频感知工程存在建设滞后、重复建设等问题。4家单位的6个信息化系统使用绩效不佳,部分功能模块未使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1家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区县生态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较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环境保护政策执行不严格。9个清淤项目未办理淤泥处置手续,涉及淤泥32.98万立方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掌握11家企业的入河排污口情况,其中8家排污口设立未经批准。14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监管标准执行严重滞后,2022年至2023年4月期间主要水污染物日均值累计超省标562次。

  2.部分海洋生态保护责任落实不力。1区县有2项海洋生态保护规划任务未落实,4项重点海域治理攻坚战任务未完成。未按要求制定10个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浓度控制计划,也未按要求控制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对涉及河湖整治、引水等建设项目环评情况监管不到位,75个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

  3.部分土地综合整治目标未达标。1区县8个镇街的14个土地综合整治子项目因资金保障不到位等原因,未按期开工。3个已验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占永久基本农田比率未达85%的规定标准,最低仅44.66%。

  (一)以深化效能治理保障财政稳健运行。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理顺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强化市域一体,落实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坚决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经济稳进提质。不折不扣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落细科技创新、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培育等系列举措。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优化创新制度供给和服务模式,加大产业扶持整合力度和要素保障,提升产业扶持资金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奖补资金使用绩效,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以重点领域攻坚突破助力城市品质全力提升。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加强对民生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快补齐短板,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重大项目管理,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建设资金保障。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管理水平和资金监管水平。

  (四)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实现资产资源有效配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运营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盘活存量资产,清查处理闲置、低效资产。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修复,持续巩固土地综合整治和海洋生态保护成效,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均衡高效利用。

  (五)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督促问题整改标本兼治。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不断健全审计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紧盯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重点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系统整改,力争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的贯通协同,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审计整改成效,实现标本兼治。

  2.EPC项目:即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

  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