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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居住在河东区第博雅园的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上个月他发现小区有居民私盖围墙占用公共绿地,于是先后两次向综合执法部门举报,但一个月过去了,综合执法部门至今未给其任何反馈意见。这让陈先生感到十分疑惑,因为《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接到举报信息后,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自接到举报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举报人。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居住在河东区第博雅园的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上个月他发现小区有居民私盖围墙占用公共绿地,于是先后两次向综合执法部门举报,但一个月过去了,综合执法部门至今未给其任何反馈意见。这让陈先生感到十分疑惑,因为《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接到举报信息后,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自接到举报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举报人。

  据陈先生介绍,端午节小长假期间,小区一楼一住户在原有围墙基础上加盖围墙,扩大了自家院子的面积,而加盖的部分占用了小区公共绿地。6月7日,陈先生向河东区综合执法局第四大队举报了这一情况。“工作人员记录下了我反映的情况,并要求给反馈,当时工作人员表示会按来电显示的号码将反馈结果告知,但半个月过去了,我始终没接到任何反馈。”

  6月21日,陈先生再次拨打了第四大队的电话,询问之前举报的问题为何没有反馈,但该工作人员表示上次的电话不是他接的,因此不清楚,然后再次对陈先生反映的情况行了记录,但直到今天,城管部门仍然没有给他任何反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接到举报信息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自接到举报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举报人,我一个月举报了两次,却始终没有接到反馈,对于市民的举报职能部门到底有没有记录?应该怎么处理?总得给个回信吧。”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第博雅园小区。与其他一楼住户相比,陈先生反映住户的小院,明显多出一道围墙,这道围墙围起来的区域已成为该住户的院子,而其后排楼相同位置不但没有围墙,且该区域为绿地。

  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河东区综合执法局信访科,工作人员表示,信访科接到信访信件或接待居民信访,一般3至5天给予反馈,即使遇到调查工作比较繁琐的问题,按照信访条例,也会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而下属的中队及大队,应在接到举报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该工作人员表示,会立即对陈先生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与第四大队进行核实。

  昨日下午,河东区综合执法局第四大队的工作人员给本报打来电话称,经过核实,上个月在接到陈先生的举报后,执法人员已经前往现场查看,发现一楼住户加盖的围墙的确为违法建筑,并已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该住户并未自行整改,因此执法人员正在走下一步的法律程序。

  对于陈先生两次举报均未接到反馈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举报的问题属于第四大队下属的上杭路中队管辖,由于执法下沉,该中队不再与大队一起办公,而是在上杭路街与街道城管科一起办公,加之执法人员流动大,很有可能是相互间的衔接出了问题,导致没有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该工作人员表示会与陈先生联系,对工作上的疏忽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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