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一下宿州市灵璧县钟秀锦城小区步梯房问题。开放商在售卖商品房(步梯)一楼的时候,故意抬高房屋单价,在没有所有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告诉一楼业主,交房后可以私自建造小院。小区绿化地面属于所有业主集体所有,在没有所有业主的同意下,开放商有权出售或赠予方式给一楼业主吗?为他们提供方便,有为小区整个居民着想吗?不仅占用了集体财产,还破坏了小区整体绿化环境。一楼业主不断向外无止境的扩张面积,拉围栏栅墙,还有一些竟然建造了玻璃阳光房。在占用集体的利益上来方便自己,这种行为合法吗?这种问题多次反映给灵璧钟秀锦城 新华物业 他们也不作为,不予理会。任由自建、破坏小区绿化环境、占用小区集体业主的权益。请领导重视一下,给予处理。
您在人民网给市长留言,反映灵璧县钟秀锦城小区的有关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灵璧县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开发商故意抬高房价问题。经查,钟秀锦城项目商品房销售均按照物价部门备案价格进行销售,不存在故意抬高房价行为。
关于您反映的钟秀锦城一楼业主建设院子等问题。经查,钟秀锦城小区二期自2018年6月交付以来,部分一楼业主私自建设小院子、搭建阳光棚,小区物业已多次进行劝阻、制止并下发违规整改通知单,同时县城建监察大队也多次进行现场协调和执法。目前,29#101和28#104已向北移动整改,28#101已拆除外扩墙体,43#101、103、104已移动墙体距离;33#102、104和22#101仍未进行整改,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已介入协调。
关于小区绿化被破坏问题。经查,目前有10户业主私自在绿化带铺设小路,小区物业已向其下发违规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同时,县住建局已要求小区物业严格履行劝阻、制止责任和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灵璧县政府已安排专人与您联系。如有不详,可咨询灵璧县住建局物业管理股,电话。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