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农牧办负责同志就《实施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习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去年6月,习亲临我区,对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全区上下狠抓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三农三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3年,全区粮食生产实现“二十连丰”,粮食产量达到791.6亿斤,连续六年保持在700亿斤以上,粮食作物平均单产达到755.5斤/亩,增长1.0%;畜牧业生产实现“十九连稳”,全区主要肉类产量达到285.4万吨,牛奶产量达到792.6万吨;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221元、同比增长8.0%,增速高于全区城镇居民收入和GDP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牧区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社会保持稳定安宁。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2个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表明党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鲜明态度,发出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改革双轮驱动和农牧民增收举措,明确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把“三农三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的坚定决心。

  答:《实施意见》共7个部分30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两个确保、三个提升、两个强化”。

  “两个确保”,就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重点是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重点是落实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着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

  “三个提升”,就是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聚焦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精深加工、舍饲圈养、特色品牌等,构建以生态农牧业为引领、7条农牧业重点产业链和优势特色产业多元发展的“1+7+N”大农业体系,推动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提升乡村建设水平,聚焦让农村牧区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聚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农村牧区社会稳定安宁。

  “两个强化”,就是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牧民增收举措。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乡村振兴增动力、添活力。强化农牧民增收举措,重点是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支持农牧民持续增收致富,日子越过越红火。

  答: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今年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以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目标,当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排头兵,把抓好粮食稳产保供作为重点,明确了稳面积、增单产的主攻方向。

  一是稳定播种面积。严格落实国家补贴、价格、保险等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大豆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1亿亩、1800万亩以上。

  二是主攻单产提升。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整建制建设单产提升示范园区600万亩。紧抓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在种子上,深入推进种业振兴,实施育种联合攻关和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在耕地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耕地地力提升行动,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850万亩左右。

  三是拓展食物来源。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稳定肉类、奶类食品供给,科学布局“菜篮子”、“果篮子”、“菌篮子”、“花篮子”、“药篮子”生产基地,推进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发展特色林果、森林食品等产业,不断丰富百姓餐桌。

  四是加强科技支撑。推进科技“突围”工程,加快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运用,高质量建设国家农高区、乳创中心、草创中心、生物育种创新中心,持续支持科技小院创建。依托“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建立网上“科技110”服务队伍,解决好科技助农“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是强化节粮减损。文件强调,推动“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将健康饮食和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内容,让节约粮食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答: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撑。为解决我区乡村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产业链条短、加工能力弱、主体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今年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生态农牧业发展先行区,重点从以下几方面作了部署。

  一是注重育企延链。坚持链式思维和工业化思维,突出培育壮大100家以上产业链领军企业、重点建设100个左右产业示范园区。大力推动玉米、肉牛、肉羊等7条农牧业重点产业链建设,玉米产业重点延伸发展色氨酸、精氨酸、黄原胶等高附加值产品,肉牛肉羊产业重点建设壮大领军企业,变卖“肉羊肉牛”为卖“羊肉牛肉”,不断巩固扩大产值成果。

  二是注重绿色转型。扎实推进防沙治沙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开展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高质量建设兴安盟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

  三是做强农畜产品加工。落实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政策措施,改造提升加工设施,加快补齐全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短板,进一步拓展农畜产品加工的广度和深度,尽快实现农牧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万亿元。

  四是打造特色品牌。加强绿色有机品牌建设,实施自治区级农牧业精品品牌工程。坚持运用市场化思维,在全国重点城市布局建设优质农畜产品展销旗舰店100个左右,加大产品宣传力度。同时,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完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网络,让“蒙”字标—大草原优品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

  答: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没有耕地安全,就没有粮食安全。今年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强调,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重点从三个方面着力,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

  一是严守耕地总量。坚持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对合法占用耕地,重点是抓实耕地占补平衡,坚持“以补定占”。强化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完善补充耕地后续管护和再评价等机制。对乱占、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包括乱建“大棚房”、破坏黑土地、非法取土等,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对耕地“非粮化”,要统筹考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保障、农牧民增收的关系,分类稳妥处置。

  二是提升耕地质量。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实施耕地地力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级高标准农田整区域试点建设。完成黑土地保护工程和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任务。同时,要加强质量监管,确保高标准农田实至名归,建一块、成一块。

  三是挖掘后备耕地资源。重点是做好“两块地”的文章,一块是撂荒地,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把撂荒地利用起来,宜粮则粮、宜经则经,支持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另一块是盐碱地,在巴彦淖尔市启动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工作,要“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探索盐碱地综合利用有效途径。

  答:农牧民增收是“三农三牧”工作的中心任务,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部署。

  一是促进农牧民经营增收。制定支持庭院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百乡千村万院”行动,鼓励农牧民利用房前屋后等闲置院落空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特色民宿、手工作坊等庭院经济。推广“统种(养)共富”模式,促进农牧民经营增收。

  二是稳定农牧民务工收入。拓展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引导农牧民参与“三北”工程、高标准农田等重大项目建设,劳务报酬规模不低于合同额的10%。扶持大龄农牧民工就业,对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组织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

  三是拓展农牧民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是一般农牧户特别是低收入人口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涉农涉牧资金监管,制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全流程管理监督预警规则,严格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把给农牧民的各项补助补贴补到位,让农牧民真正得到实惠。

  四是赋予农牧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实施新一轮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扶持行动,深化“三变”改革,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等资源,创造条件多渠道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

  答:防止规模性返贫既是重大的经济任务,也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持续用力。今年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重点强调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监测帮扶机制。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强化动态监测排查和针对性帮扶措施,着力化解因灾、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受灾农牧户落实先行帮扶措施,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实施综合保障,兜住兜牢防止返贫的底线。加强跨部门信息整合共享,推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教育、医疗、住房和安全饮水情况数据互联共享。

  二是强化产业和就业帮扶。分类开展产业帮扶,完善帮扶项目库,重点要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符合条件的纳入嘎查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统筹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以工代赈、公益岗位等渠道,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深化京蒙协作,组织开展“蒙品进京·百企同行”等系列活动,不断拓宽优质农畜产品进京渠道。

  三是加强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将涉农涉牧资金向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强化对易地搬迁群众的就业帮扶和产业扶持,完善安置区配套设施。着力改善重点地区发展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帮助农牧民更多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增收致富。

  答:今年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从三个方面对深化农村牧区改革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国家试点工作,选择10个乡镇开展自治区级试点。不断提升农牧业经营主体能力,重点支持100家左右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家庭农牧场组建合作社,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示范,推广兽医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二是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业态。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解决“空心村”问题试点,促进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新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点),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从“以钱定租”向“以粮(畜)定租”转变。

  答:乡村建设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矛盾的着力点。今年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聚焦乡村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从各地实际和农牧民需求出发,抓住普及普惠的事,干一件、成一件。

  一是提升乡村规划引领水平。推进嘎查村“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加强分类指导,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通则式管理规定。要坚持“开门编规划”,确保规划符合嘎查村实际和农牧民意愿,让农村牧区干部群众懂规划、守规划、用好规划。

  二是提升人居环境舒适度。开展乡村振兴暨和美乡村“十县百乡千村”创建行动,分批创建一批彰显北疆特色的示范样板。探索推进农牧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实施农村牧区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垃圾和污水集中治理“135”行动,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改善。

  三是提升基础设施完备度。实施农村牧区供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新建改造提升供水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实施农村牧区房屋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危房改造。

  四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教育方面,支持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和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建设,提高农村牧区教育质量。医疗方面,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嘎查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让农牧民群众就医用药更加便利。养老方面,健全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体系,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五是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乡村建设要突出为农牧民而建,重在可持续,避免出现搞花架子、劳民伤财,搞“一刀切”、强迫命令的现象。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不能超越发展阶段盲目举债搞建设,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形式主义问题。

  答:今年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围绕提高乡村治理效能,重点作出了几个方面的部署。

  一是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旗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切实增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进网格化治理,大力推广微治理、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有效做法,严格苏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推动解决“小马拉大车”等基层治理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让基层把更多精力放在联系群众、为民服务上。

  二是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要抓好优质精神文化产品的供给,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培训,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优质文化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持续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更好发挥乌兰牧骑作用。要挖掘推广农村牧区移风易俗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弘扬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敬亲、诚信友善等文明新风,鼓励为农牧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服务,降低人情礼俗负担。

  三是强化平安乡村建设。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属地。文件要求,开展农村牧区道路交通、燃气、消防、渔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同时,要持续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建设平安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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