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完成上述两项管理目标,我处建立了常态化的巡线制度、将考核办法标准化,实施维护费用节支奖励方案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并且不断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方案》。

  3.狠抓路灯维护责任落实。一是加强重点路段的路灯维修;二是自筹资金10余万元进行了南湖广场、巴陵广场等处高杆路灯的维护维修。三是加大临港新区路灯维护力度。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完成路灯拆除和灯具更换任务。

  4.强化亮化日常维护管理。我处执行365天无间断夜间巡线制度,加强了南湖、千亩湖周边楼字和绿地、南湖三圈绿地和中心城区主干道楼宇的夜景亮化维修。应急处置12319和市民反馈的各类亮化故障100余起,较好地保证了夜景亮化的正常运行。

  1、强化维护班组安全生产日常考核,2、组织全处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和“安全生产月”的每一项主题活动;3、加强路灯被撞突发事故的处理;4、投入资金对路灯院内过期的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换;5、对原有严重老化的天燃气主管道进行了更换;6、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器材操作演习。

  1.狠抓支部五化建设,2.扎实开展具有特色的“三牢记三提升”主题教育活动

  我处制定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按要求开展了“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专项工作。在公务用车方面,实行集中定点停放,建立和完善了车辆使用、维修保养、油卡使用等台账,按时做好节假日值班车辆报备工作。

  2018年我处紧紧围绕城市照明建设、管理和服务三大理念,常抓不懈路灯、亮化维护管理工作,全力搞好路灯工程建设,认真开展党建活动,各方面工作有序展开,单位总体运行良好,圆满完成各项预期任务和目标。

  目标1完成。我处相继建立了常态化的巡线制度、标准化考核办法、维护费用节支奖励实施方案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并且不断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方案》。我处坚持从自身、从数字城管和市民反映中查找问题,在处置过程中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办结、快速回复。

  目标3完成。我处强化亮化日常维护管理,接期完成亮化大修,召开了亮化方案评审会。

  目标4完成。我处完成岳荣路变压气降负荷工作、对城区主次干道路灯进行全杆刷漆、维修城区亮化霓虹灯的字缺损、对岳阳大道路灯电缆管线全面维修、办公院内道路白改黑提质改造。

  目标7完成。我处完成琵琶王立交桥桥底路灯施工、建湘路毛巾厂家属区路灯安装,完成郭镇游客中心投光灯安装.

  目标8完成。我处强化维护班组安全生产日常考核,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和“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处置被撞路灯灯杆,投入资金对路灯院内过期消防器材和老化的天燃气主管道的更换。

  目标9完成。我处狠抓支部五化建设,扎实开展具有特色“三牢记三提升”的主题教育活动,贯彻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各项规定。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建立常态化巡线制度、标准化考核办法、维护费用节支奖励实施方案、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并且不断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方案》

  从自身、数字城管和市民反映中查找问题,快速处置问题,坚持每月定期的生产考评考核,有效保证了路灯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标。

  加强重点路段、临港新区的路灯维修更换;配合有关部门完成路灯拆除和灯具更换。

  365天无间断夜间巡视制度,加强南湖、千亩湖及中心楼宇的夜景亮化维修,应急处理各类亮化故障。对东方明珠等重点楼宇进行亮化大修

  ①更换冷水铺路路灯灯具544套、更换赶山路的全部镇流器;②对已安装的中国结、灯笼和笑脸灯分别进行调试检修;③自筹资金10余万元加强了南湖广场、巴陵广场等高杆路灯的维护维修。④加大临港新区路灯维护力度。⑤拆除学院路路灯186基、变压器4台、安装监控终端4套,完成了尚书山路、桃花山路、悟园路等小街巷路灯灯具更换任务,共计更换120余套。

  ①应急处置12319和市民反馈的各类亮化故障100余起;②我处重点对东方明珠金石花园、政协大楼等11栋楼宇进行了亮化大修;③我处召开了“广电大楼”、“巴陵星城”、“嘉龙公馆”等10个夜景亮化方案评审会。

  ①高标准完成中心城区亮化提质,该项目于2018年5月份全工。②完成了琵琶王立交桥桥底路灯安装71盏;建湘路毛巾厂家属区前安装路灯6基。③完成郭镇游客中心8300余盏投光灯,46基庭院灯。

  ①投入资金0.6万元对路灯院内过期的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换;②自筹资金2.2万元对原有严重老化的天燃气主管道进行了更换

  每月安排一天开展“义乌务铲雪除冰、困难帮扶、集中缴纳党费”等党员日活动,2018年共开展10项“三劳记三提升”主题教育活动。

  2018年5月份全面完成了工程项目的施工,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夜景亮化水平。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提高路灯系统的管理水平,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减少与路灯管理有关的投诉,减少与路灯有关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利于城市治安,产生极大的社会效益。

  2018年度实际支出423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0.23万元,项目支出898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列支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工作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2.69万元、公用支出2677.54万元。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7万元。三公经费均未超预算。

  专项资金项目名称“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维护费项目”,预算安排资金898万元。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项目内容::对纳入2018年正常维护的21777盏路灯、3670.28KW功率公共亮化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项目支出898万元中,主要支出项目亮化/路灯维修材料物资、亮化/路灯故障抢修、设施改造、维修租车费、油料费、劳务费、工资等支出项目

  我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项目实施细则》、《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1、我处高度重视专项资金使用的组织工作,开专题会布置工作目标任务并作具体安排。2、组织保障。专项支出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配备专门人员管理。3、各部门联动,确保专项支出从预算编制到结果应用,全程受控。

  2018年我处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了预算编制,建立健全了单位财务制度,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进度支付费用,加强了“三公”经费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我处建立了《标准化考核办法》、《维护费用节支奖励实施方案》并且不断了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方案》,以达到成本的控制和资金的节约使用。

  针对路灯和亮化推护中遇到问题,我处在解决上做到四个快速,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办结、快速回复。各维护项目按进度准时完成,工程质量优良。质量效果上我处做到了两个确保:确保路灯亮灯率98%以上、设施完好率100%。全年共组织标准化考核12次。

  按实按时进行路灯亮化工程维护,保障城市夜间交通照明,降低晚间出行事故案件的发生率,有利于城市治安,方便了市民夜间出行,美化了城市夜景、提高了城市品位。

  根据城市规划,继续加强城区主干道、次干道等重要路段的路灯、亮化配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力度,同时对城区边缘地区和线路设施有质量问题的路段要重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解决日常维护中的根本性问题,夯实日常维护基础性工作。

  (三)内部绩效考核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城市照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1、不断制定和完善考评考核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督查和落实整改力度,逐步实现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2019的维护管理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每月标准化考核和日常效能考核,并严格兑现绩效考核结果,打破“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与做差一个样”的不良现象,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2、加大路灯维护经费投入,确保全城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正常运行。争取项目资金,推动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节约电力资源。

  4、我处将继续围绕中心抓党建,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其他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

  对纳入2018年正常维护的21777盏路灯、3670.28KW功率公共亮化设施进行维护管理,路灯设施完好率98%以上、亮灯率98%以上。

  岳阳市路灯管理处(下称“我处”)为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的维护管理。该项目社会效益显著,保障了城区路灯和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方便市民正常出行,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2018年市财政预算批复我处“路灯和亮化设施维护费”项目支出,预算专项资金898万元。

  维护管理21777盏路灯,维护管理3670.28KW公共亮化设施,实现路灯设施完好率98%以上、亮灯率98%以上的绩效目标。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通知》核定2018“路灯和亮化设施维护费”898万元,全部用于中心城区路灯和亮化设施维护费专项支出。

  主要专项支出项目:亮化/路灯维修材料物资、亮化/路灯故障抢修、设施改造、维护租车费、油料费、工资等支出项目。

  我处负责该项目资金的收付和使用,并记录专项款项的使用情况。本着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的原则,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各项维护支出,最大程度上的避免了违规情况发生。

  我处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项目实施细则》、《岗位责任制度》,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根据主要工作职责,岳阳市路灯管理处设置4个职能股室:设施管理股、技术股、人秘股、财务股。

  设施管理股负责编制路灯及亮化专项项目的新建、改建、维护设施的方案,组织施工和路灯安装;督促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负责照明设施稽查工作;负费考勤、考核和综合考评。

  技术股负责城区路灯新建、改建、维护工程的勘测、设计和预决算;负责工程的签证和编写工程竣工报告文书,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拟订路灯灯型方案;负责整理技术档案;负责把好材料质量关;负责职工技术培训和考核。

  人秘股负责拟订专项工作计划、情况汇报以及文印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具体工作。

  财务股负责管理和使用各专项经费、维护资金;负责编制会计、统计报表,健全各项帐目;负责维修材料采购与管理。

  (1)领导重视,开专题会布置工作或作重要批示;组织保障,有专门的组织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多部门联动。

  我处制定《路灯设施维护费用节支奖励实施方案》、《路灯维护标准化考核办法》、《岳阳市路灯管理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专项项目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

  专项项目完成后,2019年城市照明总的工作目标是深入贯彻执行上级城市管理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人民路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通过不断制定和完善考评考核机制,加强日常巡査督查和落实整改力度,逐步实现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着力提升我市城市照明管理水平。

  1、因路灯经费不足,特别是环南湖亮化设施新增投入使用,使得路灯维护经费入不敷出。

  3、现城区主干道照明以钠灯为主,部分小街巷使用LED灯,LED灯仅占总数的10%左右,新型节能光源未普及,不利于路灯节能。

  路灯管理处 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评分表.xlsx路灯管理处 2018年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维护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