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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工作部署,根据《神农架林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神农组办发〔2024〕5号)文件要求,结合木鱼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锚定建设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价值展示中心的目标定位和工作要求,聚焦保护自然生态和提高群众收入两大任务,坚持规划统筹、保护第一、安全为要、绿色发展、人民至上,打造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景美人和、宜业宜旅的魅力之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全面启动以“清理房前屋后垃圾、清理辖区河道沟渠、清理田间地头杂物、清理畜禽养殖粪污、清理农业生产废物、清理整治生活污水、改变不良生活习惯”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做到农村常住农户全覆盖,切实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院落美、村庄美、田园美、人文美”的目标。

  为确保责任上肩、工作落地,决定成立木鱼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张世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万洋清同志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1.不断加强污水源头治理。各村要常态化检查一般房屋、居民小区的三格式化粪池及人工湿地运行情况,及时督促或者组织群众开展日常维护,确保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坚决守住无污水直排底线。群众房屋拆旧建新时,必须配套设计“三格式”化粪池,在选址放线时同步落实化粪池建设场所,房屋竣工验收时同步对配套建设的三格式化粪池进行验收,确保化粪池与房屋建改衔接推进。

  2.落实公厕长效管护制度。各村针对村级公厕和村内交通、旅游公厕,点对点安排管护人员,推进农村公益性岗位与村级经营性收入一体化保障的农村公厕管护体制,建立和落实管护制度,建立镇村考核和有关部门抽检制度,确保农村公厕干净卫生,正常运行。

  3.持续落实长江生态大保护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水生态保护,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持续推进落实流域保护和水资源管护政策。宣传鼓励群众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鼓励农户以资源化利用方式实现污水科学就地回用。

  4.清理整治个人范围垃圾。各村以小组为单位,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组织群众将自己的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和山林土地中的白色垃圾、农膜、农药包装及“稻草人”等相关杂物全部进行清理,还青山绿水本色,减少人为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

  5.集中整治公共区域垃圾。各村要以片区为单元,以“周五环境卫生日”“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群众常态化对公共区域、道路两旁、河道沟渠的白色垃圾及污染物进行清理。全面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等现象,整治户外广告、扩大村庄公共空间。严格管控闲置公共用地,禁止开荒种地、堆放杂物等侵占行为。

  6.治理清除“五乱”现象。拆除(或改造)长期废弃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残垣断壁以及影响村容村貌的棚屋圈舍,并以高压监管态势,确保无新增违章建筑。重点整治“三酒线”、龙降坪旅游专线及村级公路沿线滥堆乱放、滥挖乱种、滥围乱挂、滥圈乱养、滥贴乱画等各种不良现象。清除侵占公共空间的建筑材料、“僵尸车”、生活废弃物、老旧宣传牌、路边围设的宣传横幅等一切有碍观瞻的物品。

  7.有序推进庭院建设。推行环境卫生红黑榜,积极引导农民参与评比和监督,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支持农户,特别是家庭旅馆、农家乐开展庭院建设,在房前院内建设小果园、小花园,打造农村特有的庭院和田园景观,促进村庄绿化、美化。按照“收拢堆、码整齐、扫干净、整亮堂”十二字要求,引导农民室里屋外清扫干净、农资农具摆放有序、杂物柴禾码放整齐、厨房卧室整洁卫生。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考核评比活动,落实相关奖惩政策,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积极性。

  8.不断完善垃圾清运制度。大力开展“可利用”和“有毒有害”垃圾回收工作,以积分兑换生活用品、奖励农用物资等方式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处置。配套完善村级垃圾收储、清运设施设备,确保垃圾收储有场地、清理有专人、转运有设备、处置有方法,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

  9.深入开展共同缔造工作。各村要灵活运用“共同缔造”工作方法,积极争取共同缔造试点建设项目,不断发动群众主动建设,共同参与,在共建活动中增强村级凝聚力,改善村容村貌,房前屋后整体面貌,提升村民幸福感、获得感。

  10.突出加强畜禽养殖粪污管控和综合利用。继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突出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修复等工作。强化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宣传和农业技术推广,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各村垃圾回收点要建立统一回收监测点,强化有害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工作。对全镇规模养殖大户进行摸排登记,核查粪污处理情况,督促畜禽养殖场所完善并合理有效使用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鼓励“种养+”产业发展模式,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种植基地,利用种植基地持续消纳畜禽养殖粪污。

  1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村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设置村级固定回收点的垃圾箱(桶),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对于玉米、红高粱、马铃薯等农作物秸秆,采用堆肥、沤肥、回田等方式处理,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耕地质量。

  (一)始终坚持“一把手”责任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完成,实行镇负责,部门指导,村、组抓落实,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村书记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两委”班子要人人有任务,各村要梳理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高质高效完成。

  (二)严格落实“一周一推进”工作制。各村要按照重点任务内容,聚焦“四美”工作目标,按照“周五环境卫生日”要求,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方法,组织党员群众围绕房前屋后、公路沿线、河道沟渠、卫生死角每周开展1次集中整治,积极倡导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良好氛围。

  (三)有效利用“一季度一评比”激励制。各村每季度组织村民代表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户评比”工作,指导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评选出“最美庭院”“最美湾落”“最美四好农村路”,选树一批优秀典型进行宣传表彰,针对反面典型主动曝光,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各村对整治任务要具体到点,量化细化,先急后缓,力求长短结合,最终标本兼治。单位、部门间要全力配合,通力合作,自觉承担工作职责,以最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不打折扣达到整改目标。

  (二)加强监督,狠抓落实。镇人大和镇纪委对各村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不定期巡察工作(详见附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责令立行立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特别是出现反弹的,由镇纪委问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区域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曝光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反面案例,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