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文化,既要有先进性,又要有广泛性。没有先进性,就没有感召力、引导力,不可能引领整个社会和谐思想观念的不断提升;没有广泛性,就难以贴近生活、切合实际,没有被社会大多数成员接受的可能性。先进性在广泛性基础上体现出来,广泛性应当以先进性为指导。建设和谐文化,是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是广大社会成员进行自我教育、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
建设和谐文化的途径,既要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相适应,也要不断坚持科学创新;既离不开对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的继承和发扬,也离不开对世界优秀文明成果的吸收和借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要立足社会生活实际。建设和谐文化,不能脱离社会现实,不能超越社会发展阶段和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论述不仅涵盖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和谐,更在于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这就是说,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不断发展基础上实现的全面和谐,具有基础性、普遍性、可持续性。从总体上说,这是一种广义的文化和谐。建设和谐文化,需要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
从哲学内涵看,所谓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所广泛使用的“文化”概念,是指一个群体或社会所共同具有的价值观和意义体系,是理想信念、价值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之总和,同时包括这些价值观和意义符号的物化状态。
文化的基本存在形式有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体现着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文化水准、精神气质和生活质量。和谐文化是以和谐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系统。它融思想观念、理想信仰、社会风尚、行为规范、价值取向为一体,包含着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和评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