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崇川区学田街道紫荆花社区多位居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老小区改造中选种的绿化树木树型过大遮挡正常采光。事实上,市12345政府热线每年接到的此类投诉数量不少。一头是绿化老小区环境提升居住舒适度,一头是树木生长造成遮光,反过来扰民。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昨天,记者实地进行了采访。

  “喏,你看看,这么多高大树木遮掩着,小区底楼采光能不受影响吗?一到冬天最宝贵的就是暖融融的阳光,如今被这些大树挡住了光线,家里该有多阴冷?”昨天,站在优山美地花园的居民楼下,市民陈女士一边向记者介绍情况,一边摇头叹息。

  “小区栽植这么多大树,肯定会影响楼幢内居民采光。能不能换种一些小型苗木?”家住崇川区学田街道紫荆花社区的部分居民,本月初也曾向本报反映过他们的诉求。

  记者从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了解到,此类投诉或求助,数量一直不少,尤其是在那些建成年代较为久远的老小区,这一问题相对更为突出。

  昨天上午,记者一路实地探访了海港新村、光明南村、城南新村、春晖花园、朝晖花园、虹桥新村、五一新村等10多个小区。通过现场走访调查,记者看到,在这些小区内,栽植的多为香樟、梧桐、广玉兰、雪松、水杉等常见树种,有的树龄已高达三四十年,枝繁叶茂,但不少高大乔木确实遮挡居民楼底楼采光,树冠长成“遮窗布”,树木变成“遮光树”。并且,一些树木和电线靠得很近。

  令人欣喜的是,学田街道居民所反映的问题,得到紫荆花社区副主任冯迪及时回应:“学田街道老小区改造过程中,已分三批补种绿化树木,紫荆花社区目前正补植第二批,第一批以桂花树为主。通过向绿化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了解,目前栽植的是樱花树、紫薇树和少部分桂花树。这些树木长成后,树高按市政和园林绿化部门规定标准,被限定在三米五到四米之间,还会有专门人员定期组织修剪,市民们对此不必担心。”

  昨天中午,在外地出差的市市政和园林局园林绿化管理处副处长周敏敏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颇为感慨:“确实,这个‘幸福的烦恼’长期存在,各方一直在追求动态平衡。”

  周敏敏告诉记者,绿化和采光冲突问题,在崇川区的老城区中表现得最为明显。鉴于目前实施的是属地管理,因此老城区确实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保护绿化和居民采光之间的矛盾如何彻底有效解决,难度不小。

  “要解决这个难题,最大的一个焦点在于居民诉求点各异,众口难调。有园林绿化部门反映,他们前不久接到市民关于树木遮光投诉,园林工人上门修剪时,未料遭遇楼上楼下‘互掐’:底楼住户反映光线被树木遮挡,家中阴冷必须修剪;六楼住户坚决反对,表示绿化美化小区环境不能破坏优美风景!面对这样的‘两难’,现场处置的园林工人也左右为难、束手无策。”周敏敏介绍。

  记者在采访中同时了解到,新建小区在绿化配套上,按新标准已科学选种有关树种,以落叶乔木居多,避免了树木遮光问题;而建成较早的老小区内,栽种的多为树冠较大的香樟、广玉兰等树种,属于四季见绿的常青乔木,遮光问题较为突出。

  一边要美化,一边要采光,南通面临的“幸福的烦恼”,在一江之隔的上海也同样存在。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上周以来不断接到多个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内因绿化修剪问题争执不断,几种意见相互对立:一些人反映树木遮光严重,依据《上海市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赶快修剪;一些人认为物业修剪过头,不该成“砍头式”修剪;还有一些人则表示修剪力度还不够,来年依然会影响低楼层的采光。目前,职能部门仍在协调。

  滨江临海的南通,如今已建成远近闻名的“生态绿化城”,鸟语花香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小区绿化养护修剪工作主要由小区物业负责,无物业老小区由街道或属地园林部门组织修剪。

  “物业公司难做人。”昨天下午,一位物业人员对记者大倒苦水,“楼上楼下意见不一,我们到底听谁的?派人修剪不难,难的是各有盘算。都是业主,我们谁都得罪不起。”

  小区业主则表示:“物业公司负责小区日常事务管理,本就不该和稀泥、两面做好人!物业实在搞不定,可以请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让大家集体投票解决。”

  新规则也开始面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于今年4月1日实施。《标准》从百姓日常生活及功能需求出发,特别针对目前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中存在的植物种类单一、常绿树种应用偏多、种植过密、影响住户通风采光等问题,强化了对居住区和单位植物种类、常绿落叶树种应用比例、植物与建筑物间距等的规定。

  必须提醒的是,一些居民针对“绿化树木影响采光”一事,在诉求人未获及时响应的情况下,私自动手砍树。诸如,记者曾先后报道发生在我市城南小苑的《小区香樟树突然被锯断》、观音山街道的《碗口粗的树竟被人莫名锯断 事发观音山新城书院坊居民小区》、我市启东的《启东城区11棵高大的香樟树被“砍头”》等因采光而引发的毁树事件,引发各方关注。

  “损坏树木花草、擅自修剪或者砍伐树木等破坏小区绿化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由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同时可对违法行为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我市一位知名律师向记者介绍。

  居民小区绿化和阳光如何兼得?记者了解到,这一“幸福的烦恼”已在我市逐步开始化解。学田街道紫荆花社区的做法是:真诚解释,及时修剪,专人维护,长效管理。

  职能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已要求物业接到居民反映的“修枝剪叶”诉求后,及时安排人员赶到现场调查处置,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修剪程度,碰到不同看法或纠纷,可到相关职能部门报备并征询集体意见。而学田街道紫荆花社区对这一问题的妥善解决,已是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