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奥速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奥速电子集控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考虑未超过原规划许可审批的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为支持企业,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一、总平面图:部分场地标高、非机动车停车位、堆场、绿地范围及位置调整,场地中心景观水池取消。

  二、1#厂房:首层门厅1-4轴及1-7轴处增设隔墙;7层、11层原外挑室外休息平台变更;主楼屋面层,原设计DT1-2、DT1-3电梯取消上屋面,原设计两层屋面机房变更为一层机房层;原电梯厅设隔墙分隔为走道,楼地面抬升,取消台阶;LT1-2屋面疏散门内移,东侧强弱电间合并,门位置调整;LT1-1西侧增设房间,屋顶水箱调至3#楼屋面;1-10轴处排烟设备南移。

  三、2#厂房:首层门厅2-11处增设隔墙,门厅开启门扇调整;二至五层2-2轴、2-10轴处增设隔墙;屋面层2-7、2-8轴处局部墙体取消,2-9轴处增设排烟井,DT2-2及DT-3电梯对应电梯机房微调,DT2-2相邻配电间布局微调;LT2-1楼梯间门调整。

  四、3#厂房:首层门厅3-8轴处增设隔墙;屋面原设计两层屋面机房减少一层;DT3-2电梯取消上屋面,电梯厅楼地面抬高、取消台阶;3-5轴西侧增设三个房间、TL3-2取消出屋面,3-11轴东侧增设一个房间。

  五、4#厂房:首层门厅4-6轴、4-C轴南侧处增设隔墙;4-9轴处取消隔墙;DT4-2相应电梯机房格局及门窗设置变更。

  六、地下室及各楼栋:地下室1-9轴交1-C轴通信机房向右侧扩大;1#2#3#4#楼原立面设计层间绿色铝单板线条改为深灰色铝单板,屋面楼梯间立面增设窗户,各屋面绿化取消;1#2#3#楼原立面设计绿色波点膜玻璃改成普通玻璃;1#2# 4#楼铝板雨披设置位置及长度变更;1#南面两层高度雨披下白色铝板外包立柱变更;原镂空玻璃雨披变更为封实的铝板雨披。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3年8月24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公示期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1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