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尤溪洲南立交改造及景观绿化工程第2标段(施工)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2〕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公园景观绿化面积29705平方米,辅路沿线公里,下穿及桥梁配套绿化2.5公里、栈桥约50平方、路面修复约10000平方。

  尤溪洲南立交改造及景观绿化工程第2标段,招标范围包含风铃木公园内景观绿化和建筑、FK0+380~FK1+851.137、SK0+100~SK0+370沿线绿化提升以及道路修复;主线、H匝道HK0+000~HK0+531.208、J匝道JK0+000~JK0+380.378立交桥梁的配套绿化;下穿地道K0+720~K1+100配套绿化等。招标内容:包含现状道路拆除及修复、人行栈桥、电气照明、施工期交通组织、建筑及建筑安装、园林景观、绿化、绿化浇灌、配套工程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1509:00:00至2023-08-2117:0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9-20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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