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丁香园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工业大学,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丁香园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所有苗木必须保证100%成活率且保活养护两年)。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度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3月28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供应商发送资料后须致电与前台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至各供应商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3日14时3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5.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将于2024年04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举行,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