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洛阳市将举办今年首场公益性岗位招聘会,103家市直单位计划提供423个岗位,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记者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会计划提供的423个公益性岗位,涵盖交通协管、园林绿化、学校宿管、卫生保洁、文印收发等服务性岗位,如洛阳市园林绿化中心招聘20名绿化工和保洁员、洛阳市图书馆招聘10名工勤服务人员、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67名交通协管员。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可登录洛阳人才网、洛阳就业网查看。

  公益性岗位是保就业的兜底安置举措,安置对象必须是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洛阳市户籍(居住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招聘会前要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会时的资格审查工作。

  求职人员应聘成功后,用人单位将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