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 蓝山县沿河风光带苗木种植工程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评审中心[2015]040号文件)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国内供应商;
5、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