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市绿化中心成立于1984年7月,隶属市住建委,系财政局全额拨款公益性一类全民事业单位。2020年3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权责关系的实施意见》(绵委发〔2020〕1号)文件要求,绿化中心推动事权优化调整落实落地,职责职能变更为:为城市绿化提供服务,以绿化事权优化改革为落脚点,紧抓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指导、检查、考核,强化苗圃管理以及园林新品种的驯化培育等,为城市绿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认真落实市住建委安排部署,持续做好对各区(园区)绿化的行业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工作,明察暗访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工作,加强落实《绵阳市花卉运用指导意见》、《绵阳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评细则》宣贯。助推各区(园区)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努力实现城市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统一、质量统一。

  2、组织搭建各区(园区)交流学习平台,按照“引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思路,采用举办交流大会等多形式学习活动,与外出考察学习其他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先进经验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态势,推动各区(园区)城市绿化管理水平上台阶、大提质,保障绵阳科技城整体绿化管理出精品、有文化。

  3、创新苗圃管理思路,做好定位分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城区植物病虫害成因分析,研究实验环保用药及生物防治手段,开展柳树飞絮、女桢、天竺桂浆果治理实验。打造为城市绿化更好服务的平台。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城市绿化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城市绿化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709.8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9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650元/人/月调整为1970元/人/月,聘用合同工工资增长额为320元/人/月。

  市城市绿化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709.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9.82万元,占100%。

  市城市绿化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70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82万元,占80%;项目支出142万元,占20%。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城市绿化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9.8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6.9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650元/人/月调整为1970元/人/月,聘用合同工工资增长额为320元/人/月。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9.8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3万元。

  市城市绿化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9.8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8.9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650元/人/月调整为1970元/人/月,聘用合同工工资增长额为320元/人/月;2022年项目支出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项目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9万元,占3.99%;卫生健康支出5.11万元,占0.72%;城乡社区支出661.99万元,占93.26%;住房保障支出14.43万元,占2.03%。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6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日常公用支出,年终慰问金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7.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保障职工各项福利待遇,以确保市绿化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的缴纳。保障职工各项福利待遇,以确保市绿化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保障职工各项福利待遇,以确保市绿化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519.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中心日常运转公用支出。保障职工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中心正常运转所需支出。以确保市绿化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43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保障职工各项福利待遇,以确保市绿化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苗圃基地管理及绿化专用车辆运行维护。保障基地市花、市树的培植、推广,园林新品种木本、宿根花卉的引种、驯化等,绿化废弃物的粉粹、堆沤、无害化处置;统筹城区植物病虫害成因分析,研究实验环保用药及生物防治手段,开展柳树飞絮、女桢、天竺桂浆果治理实验,对各区(园区)绿化维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开展城市绿化发展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员经费558.82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基本工资、事业津贴补贴、事业住房公积金、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事业职业年金缴费、奖励金、生活补助、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市城市绿化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货车6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区、苗圃基地生产运行等工作开展。

  截至2022年底,市城市绿化中心共有车辆7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市城市绿化中心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42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