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拒绝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CA办理咨询电线。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陆”―“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打印供应商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质疑时,供应商投标确认函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供应商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若有询问,可按网上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未及时关注或获取信息而导致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供应商在响应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同时现场提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CA证书、身份证明、纸质响应文件等资料。
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评审地点现场解密,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通过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完成现场解密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项目设计范围位于溪江河沿岸,北起沪常高速,南到景周街南侧地块,设计共分为两个阶段:一、远期实施范围概念方案设计(绕城高速-君益路)以及(五湖路至景周街),设计面积约4.63万平方米。二、先期实施范围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君益路-景周街),设计规模约1.55万平方米。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