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核定江门市蓬江区“蒲葵之梦.天心轩”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江发改价格函〔2019〕906号)规定,综合考虑物业服务成本、社会承受能力、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江门市蓬江区“蒲葵之梦.天心轩”项目前期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2.95元(不包含公共水电分摊费用),具体执行标准以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确定的标准为准,但不得超过此标准。

  二、请你局通知江门市鸿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并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三、本文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三年,届时若蒲葵之梦.天心轩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需在试行期满前3个月内到你局重新办理有关手续。若有效期满前成立业主大会,则无需报你局,收费标准按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