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好省《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逐项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季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等,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省政府督查室备案。

  二、攻坚克难、合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聚焦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科学精准发力,力争取得新突破。各牵头单位对所牵头工作任务的落实负总责,各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主动衔接省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推动落实。

  三、明确进度、定期报告。分工方案涉及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分别于2022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和2023年1月10日前报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全省政府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制订本工作方案,将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和十大重点工作任务,对应分解为出台政策、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重大活动、召开推进会议等具体举措,并逐项明确分管省领导和部门分工。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地、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11.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QI)和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二、纵深推进“双区”建设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进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推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地落实

  12.加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入推进“湾区通”工程和“数字湾区”建设。

  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湾区标准推广办法,支持粤港澳三地标准检测认证机构等组建认证联盟。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办”工作机制,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市政务服务大厅或综合窗口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境通办”。扩大适用“港澳药械通”的药物和医疗器械目录,推动港澳外用中成药审评审批、港澳药品医疗器械在大湾区内地生产等试点工作。争取“澳车北上”政策落地实施,“港车北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稳妥做好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港澳办、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药监局,省政府横琴办,省法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深圳边检总站、珠海边检总站等配合。

  工作措施:研究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线网规划,出台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加快建设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至前海段等城际铁路项目,争取建成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等项目。开工建设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等项目,推进广州至广州南联络线、广州东至新塘五六线、广州东站改造工程等广州枢纽能级提升工程以及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广佛江珠城际广州芳村至江门段、深惠城际坪地至沥林北段等城际项目前期工作。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铁投集团、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配合。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新皇岗口岸重建工程,会同香港方面研究确定新皇岗口岸查验模式创新技术方案。推动在横琴口岸客货车通道采用“联合一站式”查验模式。探索开展中国-新加坡、中国-丹麦跨国海事电子证书交换试点,推动与法国达飞轮船公司(CMA-CGM)开展货物电子提单交换。推进粤港澳海事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深圳、珠海市政府,省公安厅、省港澳办,省政府横琴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海事局、深圳边检总站,珠海边检总站等配合。

  工作措施:制定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方案。制定印发《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建设一批高质量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联盟,推进“中国青创板”港澳专区建设。支持港澳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参与申报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探索推进大湾区社会保险政策通,研究建立粤澳养老保险衔接机制,继续推进“湾区社保通”工程。创新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校长交流合作机制,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学校长论坛、港深校长论坛。完成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大湾区大学筹建工作。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港澳办,团省委等配合。

  工作措施:编制《粤港澳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开展“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园区”“美丽河湖”“美丽廊道”等“五美”专项行动。珠三角地区全部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建设9个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试验区。推进三水智慧农业园建设,推动佛山里水建设广东省农产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打造中国都市现代农业先行区。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研究提出第二批授权事项清单。加快建设新型法治示范城市。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推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出台,加快深港口岸经济带规划建设。支持前海蛇口片区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等文化设施。高水平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等建设。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深圳市政府牵头,省委改革办,省教育厅、科技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体育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发展能级,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科技教育文化医疗中心。支持广州加快建设“2+2+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聚焦更多大科学装置和高水平研究机构。出台《关于支持广州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的意见》,推动出台《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方案》。做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落户。实施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政府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条例。编制横琴粤澳深度总体发展规划,推动出台分线管理、鼓励类产业目录、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市场准入、金融开放等重点政策。加快建设“一线”口岸以及“二线”通道基础设施,年底前实现封关。推进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中药新药技术创新中心、“澳门新街坊”、澳门青年创业谷建设。加快建设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横琴医院。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横琴办牵头,珠海市政府,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争取前海合作区新一轮总体发展规划获批,推动产业促进措施、金融开放、法律事务、服务贸易、人才引进等政策覆盖至扩区后全部区域。编制实施前海国土空间规划。出台优化前海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制定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争取设立深圳商事法院,推进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深圳市政府牵头,省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法院等配合。

  三、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

  工作措施:出台推进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以及重大方案、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三张清单。按照“1+9+N”体系建设规划,推动4个分中心和香港、澳门中心建设。建设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软件产业发展中心、生物岛技术创新中心、智能产业创新基地、粒子应用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重大技术研发和中试平台。推动我省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完成建设审查。推进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建设,推动省实验室提质增效,争取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在粤布局,携手港澳新建一批联合实验室,部省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工作措施:编制出台关于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散裂中子源二期、人类细胞谱系等“十四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获批立项并开工建设。加快惠州强流重离子加速器、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江门中微子实验站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卓粤”计划(2021—2030年)》。编制《2022年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安排及目录清单》,2022年度基础研究方向支出占科技专项资金1/3以上。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量子科学中心建设的顶层设计、政策支持、重大工程落地等。完成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场地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组织实施“芯片设计与制造”“工业软件”“显示制造装备”等3个战略专项,“现代种业”“新能源汽车及无人驾驶”“电子化学品”等重大、重点(区域)专项。配合科技部组织实施“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部省市联动重点专项、“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部省联动重点专项。在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部分专项中探索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项目,不断完善“揭榜挂帅”“军令状”等管理流程,在部分竞争择优类项目中实行专家评审“主审制”。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核心软件攻关工程试点应用方案》。优化攻关委员会运行与决策机制,完成2022—2025年技术攻关与试点应用任务清单,启动2022年度攻关项目。加快推动大湾区国创中心工业软件产业发展中心建设。支持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未来产业科技园试点。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审计厅、国资委等配合。

  工作措施: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初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和备案辅导。开展“省高企服务团政策宣讲活动”,加大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传。持续推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和港澳台赛,遴选一批优秀的高成长科技型创新企业代表广东参加国赛。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工作措施: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实施科技领军企业行动,遴选行业领军、创新百强、高成长千强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各创新主体组成创新联合体申报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设立境外研发机构专项,推动广东企业与国外科创主体联合成立离岸研发中心,支持至少6家省内规上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组织召开广东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现场会。出台《广东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分三批次有序推进韶关、阳江,梅州、揭阳,云浮、潮州、汕尾等7个地市创建国家高新区。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召开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大会。推进新一轮知识产权部省合作会商。实施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工程,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大赛。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草案修改稿)。出台《广东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方案》。成立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专班,建立逐月调度、督促实施的工作机制,开展科技项目管理培训活动。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推动产业与人才融合发展。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科协等配合。

  四、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切实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工作措施:扎实抓好制造业“六大工程”,健全“链长制”,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出台培育优质企业的若干产业政策,建立健全省级优质企业培育库,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完善战略性产业集群标准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大型骨干企业“省长直通车”制度。每月开展完善产业集群重点工作调度,每条产业链确定两至三家链主企业。加快建设揭阳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等重点项目,发展壮大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强化工业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抓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每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至少建设一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或制造业创新中心。针对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绿色化工等七大万亿级产业,开展“十四五”期间产业招商系列活动。联合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举办第一届“中外汽车产业交流大会”。

  工作措施:实施汽车芯片应用牵引工程,支持“芯片-整机”联动发展。推动广州粤芯、中芯国际深圳、广东芯粤能、新锐光掩模等项目建成投产。积极引进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项目。组建广东微技术工业研究院。组织举办集成电路专题培训、中国IC30人圆桌会、集成电路制造/设计年会等行业活动。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等配合。

  工作措施:落实“制造业投资十条”,下达2022年技术改造资金和普惠性投资奖励资金,组织做好专项资金下达拨付及2023年度项目入库等工作。推动8500家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工作措施:制定新一轮“小升规”财政奖励政策,引导相关企业升规纳统。推动各市按照不低于重点培育企业目标任务的1.2倍规模,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统计局,省税务局等配合。

  34.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打响“广东质量”“广东标准”“广东服务”品牌。

  工作措施:召开广东省质量大会。推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重点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培育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布局建设,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积极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35.加快建设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江门、湛江、肇庆等大型产业集聚区。

  工作措施:制订《大型产业集聚区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下达29亿元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出台《广东省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安排一定额度用地指标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督促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江门、湛江、肇庆等地市制订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细化明确2022年、2025年建设量化目标任务,加快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产业,优先布局电子信息、新能源、先进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工作措施:评选公布一批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聚焦“工业改工业”,强化产业用地保障。开展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提质行动,实施聚集区消防安全标准管理创建工程。举办产业集群专场对接活动,实施靶向精准招商。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37.新规划布局一批省级产业园,促进各类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创新发展。

  工作措施:制订省产业园扩园工作指引,指导推动现有省产业园有序扩园,并新规划建设若干省产业园。鼓励各地打造特色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加快推进重大开放平台建设,申报设立省级经开区、综合保税区。依托综合保税区发展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等业务。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相关政策措施,制订海洋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召开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争取国家层面出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海洋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政策文件。启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能源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制定数字经济和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年度工作要点,实施数据增富、数字增值工程。编制《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指引》,出台广东省外贸企业数字化改造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并组织实施。出台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指南。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资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编制《广东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全省信创产业座谈会、省市共同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字经济发展大会。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广州、深圳市政府,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一群一策加快传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出台2022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推动普惠性“上云上平台”,探索推广一批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典型应用场景,新推动5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召开2022年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现场会。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加大5G基站建设力度,实现5G网络珠三角广覆盖、粤东粤西粤北市县城区全覆盖。支持举办“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全国赛和广东分赛等活动,开展5G应用优秀成果遴选推荐工作。加大6G技术研发支持力度。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提升高质量4K/8K节目内容供给,加快超高清电视机顶盒的部署应用。支持华星光电t7、t9、维信诺第6代柔性AMOLED模组生产线等项目加快建设,打造超高清视频产业集聚区。积极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办好2022世界超高清视频(4K/8K)产业发展大会。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电局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推动落实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推进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启动建设。组织申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示范工程。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韶关市政府,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建立专业化、梯度化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支持现代服务业行业企业与高校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和现代产业学院。加强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广东高校科技成果中心建设,加强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管理服务和考评工作。实施技术经理人备案管理,开展技术经纪工程技术领域职称申报评价工作。深入推进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新增培育2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办好第十一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活动。新增培育一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20家以上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制订出台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完善城乡物流服务网络,推动建立农产品全程冷链流通体系。指导深圳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完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试点。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五、多措并举扩大内需、稳定外需,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

  工作措施:出台《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确保294个计划开工省重点项目按期开工、103个关键项目加快建设。编制我省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清单,推动清单内项目今年开展前期工作。充分发挥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对重大项目建设进行集中调度。按照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全力推进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利等“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实施。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能源局、林业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实施广东省交通强国“十大工程”和交通运输部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加快广湛、广汕汕、梅龙等高铁建设,推动深江铁路、深汕高铁、粤东城际“一环一射线”等项目全线开工,开工建设珠肇高铁珠海至江门段和高明至肇庆东段、汕头广澳港铁路等项目,积极推进广珠(澳)、深南、漳汕、广清永高铁和广深高铁新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谋划广湛高铁和深南高铁茂名至岑溪连接线、京广铁路和京九铁路韶关至龙川连接线、河唇至合浦等铁路项目。推进柳广铁路、梅武铁路、肇顺南城际、湛江东海岛港区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前期研究。建立健全省管铁路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广东省城际铁路设计细则》,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技术标准体系。推进深中通道、黄茅海通道、狮子洋通道等跨江跨海通道和南中高速、从埔高速、中山西部外环高速等大湾区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沈海、长深、深岑等国家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扩容扩建。加快实施2022年度普通国省道、四好农村路、危桥改造升级等年度任务。加快广州港南沙四期、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等港航项目建设。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铁投集团、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配合。

  工作措施:推进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深圳机场三跑道、珠海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推动湛江新机场尽快通航,建成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广州白云机场北区远机位二期等项目。加快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惠州机场飞行区扩建前期工作。建成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等项目,谋划建设广州南沙港区五期,开工建设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等项目,加快佛山港高明港区高荷码头、韶关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等建设。推进广州港环大虎岛公共航道工程、矾石水道等项目建设,谋划建设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深化东江、北江上延等航道扩能升级项目前期工作。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省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机场集团、港航集团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水利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标准。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完成年度投资70亿元,实现主干线、深圳分干线、南沙支线隧洞贯通;潖江蓄滞洪区工程完成年度投资4亿元;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完成年度投资7亿元。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主体工程年底前开工建设,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二期工程今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引韩济饶工程建成通水。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局,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电网公司,粤海集团等配合。

  工作措施:落实支持广州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32条措施,推动广州市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自评。推动深圳市出台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珠海、汕头、佛山、韶关、东莞、湛江等市加快编制完善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2022年扩大消费工作要点。出台《广东省关于建设县域汽车综合卖场的指导意见》。省市联动开展“4+N”全省或全国性消费促进主题活动,推出春季汽车消费节、夏季“家520”购物节、秋季“食在广东”、冬季“123”买年货四季消费节和商圈(步行街)等主题促消费活动。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线上促销活动。

  工作措施:健全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支持商贸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型消费网络节点布局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新设8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推动跨境电商示范省创建。组织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推动步行街(商圈)差异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推进粤菜美食街(城)建设,推广“粤菜名店”“粤菜名品”。建设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以重要高铁、高速公路沿线以及全省美丽乡村“一十百千”示范创建区域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带动适合农村的新型建材、家具、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依托特色精品村、历史文化名村、渔港渔村以及美丽乡村示范带、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等,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手续完善、特色鲜明的乡村示范民宿,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编制2022年广东田头智慧小站建设工作方案,鼓励增城、高州、徐闻等地打造田头智慧小站先行示范。开展农村电商“百园万站”行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遴选一批省级试点县。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总工会、供销社等配合。

  53.完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广东供销冷链物流网等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方案。申报2022年度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规划布局省级物流枢纽、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广州市深化全国商品市场优化升级行动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等重点项目建设。组织2021年批次7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开展示范创建。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落实RCEP的政策措施,办好第二届RCEP跨境电商交流会,引导企业用好RCEP红利。利用广交会、进博会、海丝博览会等国内经贸交流平台以及“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帮助企业开拓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推动我省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适时组织“走出去”重点企业开展合规培训。编制东盟等境外投资重点国别指引系列文件,梳理在东盟投资的成功项目,指导企业更好“走出去”。

  55.支持广交会创新机制、丰富业态、拓展功能,深入开展“粤贸全球”“粤贸全国”活动。

  工作措施:办好第131、132届广交会,积极推动广交会四期建设。办好中国侨商投资(广东)大会、珠江国际贸易论坛。全年举办100场以上粤贸全球展览活动,发动省内超过10000家的外贸企业参展。公布粤贸全国百场展会目录并组织实施,发动不少于10000家次广东企业参展。组织广东经贸代表团参加消博会等国内重点展会。与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开设线上粤贸全国专区。开展“广东省会展项目百强认定”工作。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中医药局、贸促会、侨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工作措施:制定跨境电商示范省创建方案,力争国家批复同意。制定韶关等8个地市的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方案,抓好跨境电商10条措施落地实施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加快发展。加快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争取国家支持广州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贸促会,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设方案。推进外贸企业数字化改造。推进搭建我省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出台广东省外贸企业数字化改造若干政策措施。办好2022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大湾区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配合。

  工作措施:推进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冷链物流分拨中心、汽车贸易综合枢纽、湾区粮食分拨中心等6个百亿级进口平台。开展省级进口示范区和省重点进口平台梯次培育工作。研究制定省级示范区评价指标。

  59.加快重大外资项目建设,支持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和研发中心。

  工作措施:建立完善重点外资企业(项目)台账,做好挂点联系服务工作,重点推进巴斯夫一体化基地项目、埃克森美孚项目、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等国家重大外资项目建设。组织开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力争年内认定10家以上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项目。组织开展3场以上专题推介会。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广东自贸试验区2022年制度创新事项清单》,推动在湛江、茂名创建自贸试验区粤西片区。设立第一批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启动第4批省级管理权限下放至自贸片区。

  工作措施:编制《对外投资备案办事指南》,印发《广东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我省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升级对外投资合作“千百十”综合服务项目,强化对外投资及境外安全风险防范。编制境外投资重点国别指引系列文件。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省司法厅、省政府外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六、深入推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持续加大资源统筹、政策供给力度,提升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全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专题研究,出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措施。出台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深化新一轮省内对口帮扶,引导珠三角产业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梯度转移,推动各功能区深化产业统筹、项目对接。

  工作措施:推动广州、深圳深化战略合作,提升广佛全域同城化、广清一体化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水平。深化珠江口东西两岸协同发展,促进东岸创新要素和产业资源向西岸延伸布局,支持珠海打造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支持中山建设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支撑点。

  工作措施:持续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各项政策举措落地实施。加快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支持汕头打造临港大型工业园,支持湛江深度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积极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壮大绿色石化、新能源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千亿级临海产业集群。加快粤东城际铁路建设。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配合。

  工作措施:制定出台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加大对北部生态发展区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各市壮大县域、镇域经济。

  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地实施。推动老区苏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县城与高速公路、工业园区、景点景区之间的连接线路。鼓励省属企业、民营企业投资带动老区苏区产业提质增效。支持梅州、汕尾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动连南、连山、乳源等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扶持特色产业和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

  工作措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社会救助等标准,布局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升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结合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特色发展特色产业,打造特色高水平院校和专科特色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发挥珠三角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在教育、医疗卫生、民生兜底等各领域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配合。

  工作措施:研究出台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政策措施,推动各地完善城市更新配套措施,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持续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制机制,开工改造1000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配合。

  工作措施:全面实施绿美广东大行动,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190万亩。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地方立法,启动《广东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出台《广东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红火蚁防控工作指引》。出台《广东省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指导意见》。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及挂牌工作,全面掌握古树名木资源情况。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政策研究和抢救复壮示范项目,建设复壮技术示范点20个,对全省828株一级古树名木进行视频监控和保护。逐步推进古树名木管理巡查制度。

  工作措施:制定出台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和县城排水设施建设总体工作方案,开展城市排水、供水、燃气管道管网普查。强化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申报,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内涝治理等城市基础设施支持力度。

  工作措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提升县城功能品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带动,加快补齐县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强化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我省更多县(市)迈入全国百强县行列。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工作措施:出台《2022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逐级分解下达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将粮食产量目标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持续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节粮减损,开展大规模农技推广服务。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建设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加强主要“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定期开展市县产能调度,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和质量安全监管。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科院,省气象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制定我省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贯彻落实文件,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我省耕地卫片监督及动态监测监管机制。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推动各地将耕地保护任务依规落地落图。加强对各地级以上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进一步压实各地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

  工作措施: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2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5万亩。修编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我省2023—2030年各地高标新增和改造提升任务,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耕地质量建设,打造一批酸化土壤治理示范项目区,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试点。实施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及运营(2022—2024年)项目,对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设及已建的高标管护、耕地撂荒与种植分布情况进行有效监测。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垦总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启动建设一批单一品种的种业创新园,开展品种攻关和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广东种质资源存储交易中心建设。支持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和运行。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科学院、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等配合。

  工作措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加快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和精勤农民网上培训。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续建一批农技推广服务驿站,认定一批乡土专家。构建省农机装备补短板推进工作机制,出台《广东省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方案》,加快农机装备研发推广应用。分解下达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目标任务,开展粮食节粮减损工程。优化推进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推进农机报废补贴全覆盖。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科院等配合。

  工作措施:创建一批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继续推进第二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深入推进“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若干跨县集群、特色产业和功能性现代农业产业园,出台《广东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评价办法》、《广东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中期评估办法》。支持河源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进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跟踪做好绩效评价与项目验收工作。创建1-2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发展壮大丝苗米、岭南蔬果、畜禽、水产、南药、茶叶、花卉、油茶等特色产业。推动示范区、产业园、集群和强镇项目实施主体与“乡村振兴板”对接,加大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金融支持。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农垦总局,广东银保监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十四五”时期乡村休闲产业规划》。建立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创建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新开发推介乡村休闲典型和精品线路。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观光工厂、乡村民宿、学农劳动实践基地等新业态。成立广东省乡村产业投资联盟,打造休闲农业、特色产业等乡村产业投资对接平台。规范完善设施农业项目和用地管理。编制《广东省种植业“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推进特色产业“三品一标”工作,推进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推进高标准“五化”果园和区域生态茶园建设。打造特色产业发展平台,举办荔枝产业大会等特色产业大会,推动省级特色产业联盟发展。完善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制定特色产品质量标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推进珠三角百万亩池塘升级改造,建设一批美丽渔场。实施2个国家级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3个平安渔港,在4个渔港开展综合管理试点。打造5大深远海养殖区,提升渔业基础设施和现代化智能化装备水平,加快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珠三角百万亩池塘升级改造,建设一批美丽渔场。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农业领域对接RCEP相关措施、广东预制菜产业发展相关措施,引导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等主体进一步开拓农产品出口市场。结合12221市场体系建设,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营销推广,加强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宣传推介,促进水产品、水果、预制菜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及加工品出口,拓宽农产品出口市场。

  81.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提升农村道路、电网、供水网络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重点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推进村庄“洁化、绿化、美化”,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整治残垣断壁、破旧危房和农村“三线”,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实施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行动,实现农民居住较为集中的自然村(纳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内通硬化路,完善村内道路养护机制。基本完成独立供电区农网改造。制定全省农村供水提质增效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全省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指导意见,加快“三同五化”农村供水网络体系建设。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能源局、水利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工作措施:以主要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为重点加强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清理整治和裸房外墙装修,因地制宜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连线成片梯次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美丽乡村精品带、乡村振兴示范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各方资源参与提供服务,健全党建、治理、服务功能,打造乡村生活圈“邻里中心”。

  部门分工:省民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编制《广东省小城镇(圩镇)品质提升指引》,组建专家团队加强技术指导。实施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提升圩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集聚辐射带动能力,着力建设一批中心镇、振兴一批专业镇,更好发挥乡镇联通城乡、服务乡村的功能。指导推动韶关、云浮市完成美丽圩镇建设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工作措施:制定《2022年“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工作要点》,完善驻镇帮镇扶村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部署开展“万企兴万村”回报家乡专项行动,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实验项目体系建设。

  工作措施: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出台《广东省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制定配套考核办法,全省土地出让收益投入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渠道投入的财政支农资金只增不减。研究制定省级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工作方案,完善省级贷款风险保障金组建工作,启动首批试点。完善金融支农工作机制。部署2022年农业保险加快发展工作措施,出台《2022—2024年渔业保险实施方案》。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配合。

  工作措施: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动态帮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生活严重困难人口进行常态化监测。完善驻镇帮镇扶村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统筹做好产业、就业、消费帮扶工作。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驻镇帮镇扶村与区域对口帮扶、粤港澳大湾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战略有效对接。做好脱贫攻坚后续评估工作,持续压实压紧各地防止返贫巩固成果的政治责任。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等配合。

  工作措施:制定《2022年广东省对口支援工作要点》,修订《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林芝工作方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及兵团第三师工作方案》。召开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全省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做好2022年对口支援综合绩效考评迎检工作。会同黑龙江省制定《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十四五”对口合作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对口合作2022年工作要点》。召开省对口合作领导工作小组第五次会议。扎实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资金支持和干部人才选派力度,加强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和科技协作,共建“一县一园”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继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助力协作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工作措施:研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第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的地区申报开展再延长30年试点,积极推进确权数据与成果资料共享,探索不动产登记与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对接有效路径。完善落实农村承包地流转奖补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鼓励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

  工作措施:做好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加快建设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规范流转交易。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指导梅州市、江门市、阳江市阳东区、清远市佛冈县、揭阳市揭东区开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工作措施:推动6个改革试点地区坚持制度探索和做好基础工作,强化工作调度、指导检查、监督管理和总结评估。推动试点地区抓紧形成一批确权、赋权、活权的制度成果,率先建立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有序开展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

  工作措施:研究出台国家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省级支持政策。开展广清接合片区2022年度评估,及时总结试验区典型经验,并宣传推广。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广州、清远市政府,省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工作措施: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完善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强化对市县涉农项目谋划储备的指导。强化涉农资金绩效管理,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激励机制。创新金融、保险支农服务。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铺开联农扩面“五项工程”、服务提质“五大网络”、运行增效“三项机制”。继续扩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示范范围,增加3个市和12个县开展面向小农户的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推动供销合作社从供销合作向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转变。出台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意见。做强做优做大广东农垦战略资源、绿色食品、城乡服务三大主业。创建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高质高效试点。推进国有农场拆旧复垦工作。完善国有农场社区治理体系。开展国有农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农垦美丽乡村。

  部门分工:省供销社、农垦总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八、深化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工作措施:全力支持广州、深圳市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深化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推动国家部署的首批改革事项尽快落地。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司法厅、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改革和涉企许可制度改革,完善商事制度改革配套监管措施。加快建立以告知承诺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广东省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纵深推进“证照分离”“一照通行”,完善注销退出制度,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便利化水平。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法院,省税务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推进“信用广东”平台2.0升级改造工作。制定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以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制定《广东省信用服务业管理办法》。统筹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召开年度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结合实际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到2022年底,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司法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加强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监测,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运行分析的数据体系。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和我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政策,跟踪政策落实成效,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减税降费、金融扶持、稳岗就业、拖欠账款等市场主体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措施。开展“贸融易”融资服务,简化保单融资流程。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总工会,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工作措施:升级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增强基础支撑能力,大力推动部分地级以上市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部署实施相关工作,细化政务云平台管理制度,提升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制订《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专项规划》。持续开展省级城域网、省市广域网、省级互联网出口、5G政务外网基础网络等方面建设和优化工作,完成不少于100家单位省级城域网的升级改造。推进省级财政专网与政务外网融合工作。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财政厅、审计厅等配合。

  工作措施:优化政务服务网助企纾困服务专区。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施省事项管理系统迭代升级,建设事项运营中心。深入推进省事项管理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政务大数据中心、统一身份认证及数字政府各项基础能力的应用连通。持续深化“粤系列”事项同源管理。探索构建个人、法人数字空间,强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运营。

  工作措施:深化泛珠区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拓宽跨省通办业务范围,实现群众就医、求学、养老、户籍业务等100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动与港澳建立“跨境通办”合作机制,实现50项高频政务服务在港澳地区“跨境通办”。制定《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总体规划》《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总体技术方案》和95项以上(含试行)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标准规范。开展省级试点应用专题和地区试点工作标志性成果验收并向全省推广。持续提升政务云网数、视频感知能力,探索AI、BIM、CIM、融合通信等新技术应用。深化“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建设,完成21个地级以上市建设部署和对接工作,基本形成“1+3+5+N”的“一网统管”新格局。强化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

  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制定《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土地征收管理制度。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推行“标准地”“带项目”“交地即动工”等供地新模式,持续开展“净地”出让专项行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争取大湾区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试点,推动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健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和市场运作机制。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探索建立深圳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推动试点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决策和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制定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实施方案。

  工作措施: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法规和标准体系,构建凭证化、去中心化的数据资产流通平台和数据要素市场化工作运营体系。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推动在金融、医疗等领域的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典型应用落地。全面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推动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打造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

  工作措施:推动新一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市县延伸拓展,实现全省全覆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对照已制定的省级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总体框架,分类分步做实重点领域的办事方案和资金保障方案,指导有条件的地市参照省级做法编好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建立省对市县财政预算安排审核机制,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定期通报机制,兜牢县级“三保”底线。制定《广东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管理与加快支出使用的若干措施》。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全方位构建绩效管理标准体系和应用机制,推进数字财政系统统建融合。修订《广东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类分档收缴实施方案》。

  工作措施:进一步扩大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范围。推进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智慧税务大数据中心”。全面推广12366税费服务新模式。以“信用+风险”税务监管为基础,根据纳税人动态信用评价积分实施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落实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机制,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在广州市等地建设“税警协作示范基地”。

  部门分工:省税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审计厅、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税务局、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等配合。

  工作措施:推进省属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持续推动资源向主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混改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推进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和“科改示范行动”。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企业成本控制机制,部署开展“合规管理强化年”“成本控制年”专项工作。

  部门分工:省国资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争取广州期货交易所年内上线期货品种开展运营。支持深交所实施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争取国家支持尽快批复设立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探索搭建项目、资金、平台等要素一体化配置的科创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制定绿色金融支持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在有条件的园区、地区开展制造业企业碳账户和碳核算等绿色金融试点,扩大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规模。创新数字普惠金融,推广供应链金融试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推进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探索建设大湾区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扩大“理财通”试点规模,探索“保险通”“征信通”,建设“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推动跨境车险“等效先认”落地实施。

  部门分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开展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深化“政银担”合作模式,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对接央行加大我省定向货币工具使用规模。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等建设,提高政务数据利用水平和“风险画像”有效性,帮助金融机构更快更好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块链创新运用试点。搭建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对“专精特新”“小巨人”“蹬羚”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挖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上市资源。争取扩大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化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部门分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等配合。

  九、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工作措施:全力推进能源行业投资超过2000亿元。安全高效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积极争取陆丰核电、廉江核电获国家核准开工,加快建设梅州二期、云浮水源山、肇庆浪江、汕尾陆河等抽水蓄能项目。加快推进汕尾甲子、阳洲等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力争新增投产装机超过100万千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将新摸查省管海域场址增补纳入省海上风电规划,争取国家支持粤东千万千瓦海上风电基地纳入国家规划并推动项目示范开发。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大力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按月开展调度。争取国家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试点,探索构建天然气市场服务中心。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能源局,省能源集团,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工作措施:深入落实《广东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省内新增约1300万千瓦电源装机,建设江门新会双水等清洁先进煤电项目,推进粤西第二通道等关键输变电工程按期投产,促进煤、气、电中长期合同签足签实,落实燃料供应保障。出台2022年海上风电场址竞配工作方案和海上风电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接收省外清洁能源,加强智慧高效数字电网建设,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点。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省能源集团,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工作措施:研究制定推进“县县通”工程建设政策措施,在用地、路由、穿越公路铁路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项目任务清单跟进表,逐个项目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成措施等。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集团,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网公司等配合。

  工作措施:分级分类落实政府储备,逐步完善企业社会储备,明确各级各类储备责任主体并加以落实。科学布局建设天然气储气设施,建立健全配套协调、监管、运营等机制。持续推进油品储备能力建设,新建成原油商业储备库容520万立方米。建立完善灵活可调的煤炭储备体系,常态化保持煤炭实物应急储备50万吨以上。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积极培育低碳零碳负碳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推进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对我省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示范项目的支持。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等配合。

  115.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加强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

  工作措施:出台“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重点领域有关节能重点工程。征集更新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加大对节能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开展《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实施效果评估。修订建筑节能气象标准、公共建筑能耗标准等并推广应用。开展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出台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码头、公交站场等加快建设充电站、加氢站,新增建设公共充电桩2万个以上。形成350艘LNG船舶应用规模,建成6座内河LNG加注站。除油气化工码头外,新改扩建码头工程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

  部门分工: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能源局,省港航集团,广东海事局、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持续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创建一批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示范单位。力争全省60%的城市社区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并达到创建标准。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力争70%以上的大中小学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制定《碳市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编制《广东省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研究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大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编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指导意见和建设指南,指导开展第一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做好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支持深圳推进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支持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福田区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统计局、能源局、林业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制定我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本辖区本部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细化方案。建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调度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结,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派驻监察,持续推动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信访局、能源局、林业局、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制订实施《广东省深入打好碧水攻坚战行动计划》和《2022年度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方案》。巩固提升国考断面水质,深入开展干支流加密水质监测和精准溯源分析,强力推进练洋山桥、枫江深坑2个断面消劣,推动重点国考断面所在水体一级支流劣Ⅴ类基本消除,持续推动未达优良和未能稳定达优良的断面达标攻坚。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工作措施:制定实施《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攻坚目标分解下达相关地市,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组织实施广东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情况调查评估项目,指导沿海地市做好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方案,分类梯次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印发《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1—2025年)》,配套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固定源和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管理的通知(暂定名)以及关于加强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货车环保监管的通知(暂定名),组织开展VOCs排放企业分级及储油库、加油站排放情况抽查评估,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治理等帮扶指导工作,探索实施VOCs排污权交易,持续推进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开展空气质量会商分析,及时应对污染天气。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广东海事局、省气象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加快建设全省铝灰渣、飞灰利用项目和珠海、揭阳、云浮等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立我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机制。指导珠三角相关地市开展“无废试验区”协同建设。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三区三线”第三轮划定工作,争取国家科学合理确定我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制定印发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数据库标准和验收办法,加快编制审批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乡村振兴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动态更新“三线一单”成果,持续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统计局,省气象局等配合。

  工作措施:印发《2020—2022年度万里碧道建设工作激励实施办法》。新建成碧道1800公里,积极推动“碧道+水上运动”发展。召开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排查和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召开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落实林长巡查、林长会议、信息公开等工作。出台2022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考核细则,开展林长制考核。抽取15个县(市、区)开展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出台省级林长绿美园认定办法,认定一批林长绿美园。组织开展2022年度“林长制林长治”全媒体系列宣传活动。

  工作措施:出台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深入实施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广州市从化区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路径。

  十、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充分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工作措施:高质量抓紧推进“三馆合一”、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东粤剧文化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广东卫视、珠影集团、文艺院团提质增效,支持广东演艺名家全国巡演,形成广东演艺名家、名团、名作的热效应。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广电局、作协等配合。

  工作措施:聚焦党的二十大、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等主题,精心组织一批高水平文艺创作和展演展示活动。出台《广东省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等全国艺术活动。实施基层舞台艺术精品扶持、广东民乐新经典等工程。办好2022年广东省文艺院团演出季、广东现代舞周、广州三年展、广州爵士音乐节、美术精品展和馆藏美术精品巡展、全省戏剧文学奖评选等品牌项目。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壮大创意设计、数字出版产业,积极培育文化龙头企业。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协等配合。

  工作措施:召开2022年广东省参事决策咨询会并编印一批参事建议。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史论坛”。开展“岭南文化进校园”活动。编辑出版《馆员文库》。举办以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的艺术创作和成果展览活动。

  部门分工:省参事室(省文史馆)、地方志办牵头,省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配合。

  工作措施:做好《广东省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总结评估。积极发展文博旅游。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推广工作。以特色村镇、精品线路等为重点,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滨海(海岛)旅游景区、度假区,发展跨海岛旅游。开展广东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认定,开发工业旅游创意产品,打造一批沉浸式工业文化体验产品和项目。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以“红色旅游+”推动多元业态融合发展。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行动方案》。加强粤港澳三地文化旅游业界交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