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科学家考证,早在3千多年前,中国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就有麋鹿,汉朝以后逐渐减少它曾在中国生活了数百万年,已出土的野生麋鹿化石表明,麋鹿起源于距今200多万年前,距今约1万年前到距今约3000年时最为昌盛,数量达到上亿头,中国境内无论是麋鹿化石点的数目或某个化石点的标本数量都极为丰富,但在距今约3000年的商周时期以后却迅速衰落,直到清朝初年野生麋鹿最后绝迹。野生麋鹿的最后栖息地是长江口附近沿海地区。尽管麋鹿曾广泛分布于中国东部及中部地区的长江南北,但主要分布中心仍在长江三角洲的沿海地区。它们十分喜爱温暖湿润的沼泽水域,甚至喜欢接触海水,衔食海藻。从1967年至1998年先后出土麋鹿化石12处。考古发现,1万年至4000年前人类遗址中出土的麋鹿骨骼数量,大致与家猪骨骼数量相当。从春秋战国时期至清朝,古人对麋鹿的记述不绝于书。

  麋鹿,鹿科麋鹿属动物,[1]《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中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麋鹿体长170~217厘米,尾长60~75厘米;雌麋鹿没有角,体型也较小;雄性角多叉似鹿、蹄子似牛、尾端有黑毛;头大,吻部狭长,鼻端裸露部分宽大,眼小,眶下腺显著;四肢粗壮,主蹄宽大、多肉。麋鹿性好合群,善游泳,喜欢以嫩草和水生植物为食。其原产于中国长江中下游沼泽地带,曾经广布于东亚地区,后因自然气候变化和人为因素,在汉朝末年近乎绝种。

  它不仅是先人狩猎的对象,也是宗教仪式中的重要祭物。《孟子》中记述,“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这证明至少在周朝,皇家的园囿中已有了驯养的麋鹿。汉朝以后,野生麋鹿数量日益减少。元朝建立以后,善骑射的皇族把野生麋鹿从黄海滩涂捕运到大都(北京),供皇族子孙们骑马射杀。野生麋鹿逐渐走向灭绝。到清朝初年,中国已只有一群约二三百只的麋鹿圈养在210平方公里的北京南海子皇家猎苑。865年秋季,法国博物学家兼传教士大卫在北京南郊进行动植物考察,无意中发现了南海子皇家猎苑中的麋鹿。他立即意识到,这是一群陌生的、可能是动物分类学上尚无记录的鹿。大卫以20两纹银为代价,买通猎苑守卒弄到了两只麋鹿,制作成标本。1866年,他将标本寄到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被确认为从未发现的新种,而且是鹿科动物中独立的一个属。

  由法国动物学家米勒·爱德华确定拉丁种名,从此,麋鹿被称为“大卫鹿”(学名:Elaphurus davidianus)。1866年之后,英、法、德、比等国的驻清公使及教会人士通过明索暗购等手段,从北京南海子猎苑弄走几十头麋鹿,饲养在各国动物园中。1894年,北京永定河泛滥,洪水冲垮了猎苑的围墙,许多麋鹿逃散出去,成了饥民的果腹之物。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南海子麋鹿被西方列强劫杀一空,麋鹿在中国本土灭绝。随着时间的流逝,圈养于欧洲一些动物园中的麋鹿纷纷死去,种群规模逐渐缩小。从1898年起,英国十一世贝福特公爵出重金将原饲养在巴黎、柏林、科隆、安特卫普等地动物园中的18头麋鹿悉数买下,放养在伦敦以北占地3000英亩的乌邦寺庄园内。这18头麋鹿成为地球上所有麋鹿的祖先。二战时,这个种群达到255头,乌邦寺庄园因害怕战火,开始向世界一些大动物园转让麋鹿。到1983年底,全世界麋鹿达到1320头。

  1985年,在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的努力下,英国政府决定,伦敦5家动物园向中国无偿提供麋鹿。1985年8月,22头麋鹿被用飞机从英国运抵北京,当晚运至南海子原皇家猎苑,奇兽重新回到了它在中国最后消失的地方。1986年8月,39头麋鹿从英国经上海运抵江苏省大丰市,麋鹿重新回到它的野生祖先最后栖息的沿海滩涂。至2012年,中国已在北京、江苏省大丰市、湖北省石首市、河南省原阳县等地实施麋鹿散养计划,形成种群,全国已有麋鹿2000多头。江苏大丰国家级麋鹿自然保护区有麋鹿648头,有效种群已达到50个,这表明这个保护区已形成了世界第一家麋鹿基因库,麋鹿的遗传基因已不会再流失。2003年3月,世界第一头纯野生的麋鹿在大丰麋鹿保护区内出生。